千里之遙的路途,即便以好馬行之,也需要三天兩日,才能夠到達,若以腳力疾行,賓士千里,也需要視各人的武力而定。

後天渾厚境武者,若修習了不錯的輕身功法,在短時間之內,度或可比奔馬,但是,若論起長途奔襲來,後天武者畢竟不及馬匹。

先天武者,可與後天武者大為不同,不僅一身真氣,精純無比,源源不斷,不可停息,若是修煉了極為高明的輕身功法,無論是瞬間奔襲,或是長途賓士,都能勝過馬匹。

悠然無比地向前邁步,一步、一步的踏出,雷霄的身形,向前行走,似緩實疾,看似一步步地行出,好像緩慢到了極點,其實,其身形在不斷閃爍,一途之上,形成了道道幻影,連成了一個長長地幻影帶。

真氣行於雙腿,雷霄施展起神行百變的輕身功法來,度奇快無比,只需一閃,便能跨越長遠的距離,奔行更勝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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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森林狼

固城之南,千里之外,蠻荒森林,無邊無際,用快馬奔行,也需三兩日才能夠到達之地,而雷霄以雙腿行路,竟只費了一日多時間,便來到了蠻荒森林的外圍。

從固城前往蠻荒森林,開頭的百十里路途,雷霄走得比較慢,沿途的風景人物,盡皆看在了眼裡,不過,當那種新鮮感淡去之後,雷霄當即加,以最快的度向前奔行。

一旦雷霄全力賓士起來,那度可堪風馳電掣,猶如一陣風一般,刮過大道之上,即使有人見到,也會真正以為是一陣風吹過。

當然,這也是雷霄在接下來的後半程,刻意避開了諸多前往蠻荒森林的武者,才終於在短短一日的時間之中,入了森林之內。

蠻荒森林,不愧是存在了極長久的所在,僅在森林的邊緣,那生長的參天大樹,就有兩、三人合抱之粗,數十、上百丈之高。

這些巨樹,又粗又壯,又高又大,在樹頂之上,那枝葉繁茂,搭成了一把大傘的模樣。

即便在蠻荒森林的外圍,樹木的生長也頗為繁茂,兩棵大樹之間的距離,並不遙遠,諸棵大樹上面的枝葉連在一起,像許多巨大的雨傘結成一片,將高空之上的烈日阻斷。

身形如電,從蠻荒森林的一個偏僻之處,雷霄射入其內,初一進入,一片漆黑之色,便以泰山壓頂之勢,將雷霄包裹在了其中。

入得蠻荒森林之內,雷霄也不敢全奔行,身軀如攜了千斤的重量,急向下墜去,卻又輕靈若一葉柳絮,彷彿無一絲一毫的重量,輕飄飄的向著下方落去。

森林的地面,鋪著一層厚厚的枯枝爛葉,當雷霄的身形落下之時,一陣輕微的風捲,帶起幾片枯葉飛旋,在雷霄的身周盤旋不休。

站在地面之上,雷霄一動不動,精神高度集中而起,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聽著森林之中,樹葉簌簌而落的聲響,還有一些鳥鳴蟲叫,猛獸、兇獸的嘶吼,聞達於耳中。

其實,若論探聽四方,監察一切,玄珠的探測波,絕對是選,能讓方圓裡許的一切,清晰顯化在大腦之中,無絲毫疏忽的可能。

但,此回,雷霄前來蠻荒森林,本就是為了歷練自己,為了收穫一份經驗,依賴玄珠之能,儘管安全無憂,於己卻沒有太多的好處。

最近幾年,雷霄的修為突飛猛進,以三級跳的方式,不斷向上攀升,只差一線,就能夠入得登堂境後期的殿堂,可著實不弱。

修為的進展雖然不慢,但,在經驗方面,雷霄無疑要差上許多,無論是對敵經驗,社會經驗,還是生存經驗,都算不上豐富。

空有修為,空有絕學、武技,但,若在經驗上不濟,與人對戰,無疑要差上幾分,尤其是在那種特殊的環境之中,極容易受人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