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比肩神明之人,被混混殺害!(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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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年紀就搶劫!該殺!”
李世民一臉氣憤。
唐律中明確規定:若犯強盜罪,未能搶到財物,也必須服兩年徒刑以示懲戒。
而對於那些搶到錢物的強盜,還需根據是否傷人或殺人來進一步定刑。
若傷到他人,則處以絞刑,若是殺人,則處以斬刑。
這幾個少年,還是學生,是讀書人。
讀書不明理,竟然搶劫,還是兩次!
這種膽敢明目張膽搶劫的學生,完全就是目無法紀,不敢想象他們長大以後會變成什麼樣!
這幾人,一缺錢就搶劫,簡直是無法無天!
這次敢搶劫,下次豈不是就敢殺人了!
這名男子好言相勸,卻還是承受了無妄之災啊!
李世民突然身體猛地一顫,眼睛隨即瞪大。
強盜罪很常見,華夏曆史上有很多,但是都沒有什麼特別嚴重的後果。
莫非......就是這名中年男子,影響了國運?!
......
“看來後世華夏也沒這麼太平。”
“雖說人人都可以讀書,但是這都讀成什麼樣了!”
“枉讀聖賢書!不明是非,目無王法!”
乾隆冷哼一聲。
後世華夏,竟然還有當街搶奪他們財物之事發生!
還以為到處是一片祥和呢。
和珅又是一陣阿諛:
“皇上說的對,這兩人從骨子裡就壞透了。
“不止明搶,還傷人!”
“這名中年男子也是蠢。面對這樣的人,好好配合他們給財物即可,何必出言勸慰。”
“這樣不是激起了這幾人的憤怒,自討苦吃捱打嗎?”
乾隆沒有任何表情,瞥了一眼和珅,繼續說道:
“天幕說兩個人毀了一座城,且看他們會做出什麼更大的惡來!”
......
【後來男子將身上的錢和手機都給了他們。】
【因為挎包裡面都是裝的研究資料,男子便死死護住自己的挎包。】
【四人誤以為挎包中藏有貴重物品,於是開始瘋狂地搶奪。】
【在混亂中,其中一人一刀捅在了男子腿部的大動脈上,男子最終因失血過多身亡!】
......
“研究資料?”
李世民看到這幾個字心裡一咯噔。
用生命護著的,必定是極其寶貴的研究資料。
不知這研究資料是哪個領域的?
對華夏後世重不重要?
這名男子,不會是如同袁老、鄧老、錢老那樣的人物吧?
李世民臉色陡然間沉重起來。
若真是,那這名男子的死亡真的能影響國運!
......
永樂年間。
“這兩人真是該死!”
“當處以斬刑!”
朱瞻基一臉激憤。
大明對於強盜罪的量刑標準相較於唐律更為嚴苛。
即便強盜未能得手財物,亦會受到流刑的懲處;若成功搶到錢財,則一律判處斬刑。
此外,大明還專門針對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搶奪財物的行為,設立了獨立的罪名,稱之為“白晝搶奪”罪。
這幾人搶劫一次還不夠,還要搶劫第二次,甚至是殺人。
真是好大的膽子!
是華夏後世對強盜罪的懲處太輕,以至於這幾人敢一而再再而三的明知故犯。
還是這幾人就是無懼律法的大奸大惡之人,而華夏沒有及時的抓起來。
無論是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