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瞬間對這個國家失了興趣。

在秦朝,若是父母殺害了子女,那可是要受黥刑的。

黥面之後,男犯人去修築城牆,女犯人去舂米,而且這樣的懲罰將持續他們的一生。

若是男子要毆打妻子,則會被處以耐刑,即剃去鬍子。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剃掉鬍子,可以說是一種具有極強侮辱性的刑罰。

他定下這些刑罰不可謂不重。

畢竟,秦朝剛剛完成了全國的統一,正是急需勞動力的時候,因此絕不允許父母隨意殺害子女。

而且若是一個國家,隨意毆打、殺害、買賣人口,成為法律允許的行為。

長此以往,國家只會越來越暴躁,社會風氣只會越來越敗壞。

這絕對是他不能容忍的!

......

同樣,李世民也面露不悅之色。

在《唐律》中,對於夫妻之間的暴力行為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依據“詈、毆、傷、殺”四個不同的犯罪情節進行了細緻的劃分和懲處。

夫妻之間,和和睦睦才好啊!才能多多生孩子!

正如他和長孫皇后一樣。

......

【在羅馬共和國末期,其經濟重心逐漸從農耕轉向了商品經濟。】

【封建家長制也開始有了變化。】

【曾經,家族內的生殺大權完全掌握在家長手中。】

【但如今,若是一家之主想要對妻兒採取極端手段,必須先向政府提交申請,並經過政府的批准與授權。】

......

各朝古人嘴角抽了抽。

殺孩子要先得到政府允許?

雖然這個變化看起來這個國家的法制進步了一點。

但是多少還是有些離譜的。

......

而李世民則是想到了問題更深的層面。

封建家長制,是為了適應農耕經濟的需要而誕生的。

而當商品經濟開始發展,且比例逐漸增加時,這一制度便逐漸顯露出其侷限性。

商品經濟的崛起必然導致封建家長制的動搖,一家之主的權力在這一過程中受到了明顯的限制。

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無法避免的現實。

......

【後來,羅馬帝國成立後,奧古斯都剝奪了一家之主對其妻兒生殺大權的絕對控制。】

【妻兒的生死只能由法庭裁決。】

......

嬴政這才點了點頭。

這才是身為一國之君應有的決斷。

人命大事,豈能任由一家之言定奪,自然應當是法律來判決。

......

【另外,在古羅馬,同樣存在著顯著的重男輕女現象。】

【然而,隨著羅馬的經濟重心從農耕轉向繁榮的商品經濟,逐漸富裕起來的羅馬人意識到,賺錢的活顯然不是跟家人一起種地。】

【因此,男性在體力上的天然優勢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與此同時,由於羅馬長期的戰爭,男性人口大量減少,這也促使女性開始逐漸走向社會舞臺。】

【為了滿足經濟活動的需求,女性開始接受文學、藝術、經濟等方面的教育。】

【她們繳納大量稅款,甚至出現了驍勇善戰的女戰士。】

......

在歷朝歷代中,許多女子不禁心生羨慕之情。

公元九年啊,這個國家的女性就可以接受豐富的教育。

而反觀她們自己,從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大多是如何成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