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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露不悅至少說明她看不慣,而她卻毫無表情,彷彿她完全不在意張彥之在幹什麼。
張燕昌坐在女皇腿邊,女皇毫不在意,就如腳邊窩了只小貓小狗一樣,神態如常地李朝歌說話:「朝歌,近來張府的事,你聽說了嗎?」
李朝歌眼眸動了動,問:「是張府門口被人潑墨一事嗎?」
女皇頷首:「是。」
李朝歌想到殿中的二張兄弟,心裡瞭然,必然是張家堂兄向張彥之、張燕昌告狀,張燕昌又鬧到女皇跟前。李朝歌覺得無語,隱晦道:「潑墨是民間糾紛,應該讓京兆尹接手。聖上叫兒臣來是為何事?」
女皇說道:「京兆尹問遍了張府周圍的百姓,無人看到是誰動手。連著六七日寫詛咒之語,還能躲過所有人眼睛,這其中恐怕另有蹊蹺。」
李朝歌心裡嗤了一聲,心道問張府周圍的百姓當然一無所獲,他們恨不得張家倒黴,就算知道是誰也不會說。李朝歌道:「興許是張府以前得罪的仇家?」
女皇搖頭:「洛陽百姓安居樂業,張家也與人為善,他們會得罪誰呢?就算真有人看不慣張府,也無法繞開重重監視,接連七日在張家大門上塗字。極有可能,這是妖魔作祟。」
李朝歌一聽就有不祥的預感,果然,隨後女皇就說:「張府遵紀守法,絕不能受此等輕侮。朝歌,張府潑墨一事,就由你來徹查吧。」李朝歌極不情願,張家幹了什麼事自己沒數嗎,還好意思告御狀?李朝歌完全不想接這個案子,但是女皇執意,說了幾句就讓李朝歌出去查案子。
女皇還特意交代,一定要將幕後之人揪出來。敢不給二張兄弟面子,那就是不給女皇面子,女皇絕對饒不了他們。
李朝歌不情不願地領命。她走出大業殿,沒走幾步,後面有人叫她。
「盛元公主,請留步。」
李朝歌回頭,看到是張彥之,疏遠地問:「什麼事?」
張彥之趕上前,給李朝歌行禮。他一雙眼睛盯著李朝歌,說道:「多謝盛元公主出手相助。臣堂兄家的事,就有勞公主了。」
李朝歌心裡冷笑,如果可以,她並不想接這種事。她就算去查偷雞摸狗,也好過給張府查案。
李朝歌敷衍地應了一聲,說:「不用謝我。皇命在上,我只是奉命辦事而已。」
張彥之苦笑,他當然看出來她不願意接。可是他存了私心,藉機誘導女皇,讓女皇把這個案子給了李朝歌。要不然除了這次,張彥之不知道自己還有什麼機會李朝歌說話。
張彥之說道:「盛元公主秉公辦案,在下欽佩。這是公主第二次對我有恩了,我都不知該如何感謝公主。」
「不用。」李朝歌退開一步,無動於衷說,「我是奉了皇命,無論物件是誰我都會查。張奉宸令若真要感謝,不如去謝女皇。」
張彥之臉上的笑容頓住,他僵硬了一下,說:「行宮時公主還喚我名字,如今怎麼這樣生疏了?公主喚我五郎就好。」
「我張奉宸令不熟,還是彼此稱呼官職為好。」李朝歌遠遠站著,說,「我還要去辦女皇的差事,沒時間在宮裡耽擱。恕不奉陪,張奉宸令自便。」
李朝歌說完就走。顧明恪原來說時她還不信,現在看來,張彥之確實太熱情了。
這還在女皇的宮殿外,張彥之就專程追了出來,繞來繞去也沒提到什麼有用的線索。李朝歌簡直懷疑張彥之得了失心瘋。
李朝歌又不傻,立馬張彥之拉開距離,隨後就帶著人出宮,就差把避嫌兩個字寫在臉上。李朝歌出來後,回鎮妖司檢查了一下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