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第1/5頁)
章節報錯
算了,不想了,他知道丁香是個心善的女子,不但不愛與別人計較,也不會與他計較的。無論他做得對與錯,只要情有可原,只要不違背大是大非,丁香應該不會怪他的。
☆、第七十四章 一陣醋意
次日,丁香一覺醒來並沒有見著大山,她覺得奇怪,這又不是在家裡,平時大山得起早先去地裡瞧瞧或是再幹些活,然後得去她家蓋房子。可這明明在縣裡,他幹嘛不多睡會兒,睡懶覺多舒服啊。
莫非大山買早飯去了?丁香這麼尋思著也沒當回事,起床穿衣洗漱,還哼著小曲。
其實大山天還沒亮就出門了,因為他想到丁香肯定會問鍾大娘的家裡到底發生什麼事了,可他當時沒問清楚,鍾大娘也不肯說,他便早早起床去河邊李嫂子家。
雖然李嫂子和鍾大娘一起走了,但他覺得李嫂子家裡肯定還有家人。果然,大山清早趕到時,李嫂子的公婆都在家呢,大山一打聽,李嫂子的公婆就一五一十把他們所知曉的都告之他了。
原來是鍾大娘的大兒子犯了命案,鍾大娘的老伴和兩個兒子都在吳地主家當長工,本來幹得好好的,可是吳地主家的么子不知何時認識了鍾大娘的大兒子,覺得他雖長得貌醜卻極忠厚老實,便讓其跟隨去鄰縣遊玩。
長工給地主家的兒子當貼身隨從那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可沒想到一去鄰縣就出了事,吳地主的么子在外囂張慣了,到處惹事生非,這回在街上帶著鍾大娘的大兒子一起打死了人。
當然,吳地主家的慣用手段就是把事情推到隨從的身上,然後出些錢了事。可這回被打死的家屬是鄰縣有頭有臉的人,無論如何都不肯放過,非要以命償命。吳地主的么子見鄰縣的衙門也不敢包庇他,他只好撇清自己,說是鍾大娘大兒子與死者在街上打架鬥毆,他根本不清楚是怎麼回事。
為了摘個乾淨,吳地主家連一文錢都不出,巴不得鍾大娘的兒子早些被執斬刑。當時李嫂子的兒子也是吳地主家的隨從,而且還和鍾大娘大兒子在一起,也出手打人了,只不過吳地主家見鍾大娘的大兒子更老實嘴拙一些,便全推在了鍾大娘的大兒子身上。
李嫂子的兒子也關進了大牢,不過他只是因此案受了些牽連,頂多關個一年半載的,再受點皮肉之苦,沒有性命之憂。而鍾大娘的大兒子就倒黴了,儘管官府知道他只不過是一個隨從,主犯不是他,真正致死者一命嗚呼的主犯是吳地主家的么子,官府也希望早早了事,是不會為鍾大娘兒子做主的。
鍾大娘本已經準備好了大兒子成親的錢,可是她辛苦為兒子攢下成家的十兩銀子全花了出去,仍然不夠那些貪官分的。她還去吳地主家求助了,卻被無情地趕出門來,人家巴不得她兒子趕緊被斬,此案便一了百了,哪裡肯幫忙,更不可能出錢,此案一旦拖住了吳地主的么子就多一分危險,吳家對這形勢再清楚不過了。
大山得知此事後便往客棧趕,順路買了包子。丁香見他帶回了包子,笑眯眯地說:“我猜你就是去買早飯了!”
丁香心情還不賴,拿起熱騰騰地包子吃了起來,她見大山吃得很慢,還在分神想什麼事情。丁香納悶了,大山平時是那麼爽快又痛快的一個人,吃著這麼香的包子,他怎麼還有心事呢。
丁香笑著拿起一個包子往大山嘴裡一塞,“咋了,在路上遇到美人了,把我相公迷得魂不守舍的?”
“咳!咳咳!”大山被丁香這話噎得直嗆,包子被他很不雅地咳了出來。
他慌忙用手收拾嘴邊的包子,瞅了丁香一眼,笑道:“是啊,確實遇到大美人了,可惜人家不搭理我,我正煩心呢。”
丁香知道大山是在逗她,假裝又羞又惱,粉拳直捶大山的胸膛。大山卻一手抓住丁香的手,神色也凝重起來,“丁香,昨夜鍾大娘來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