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小區會有低樓層的就是不交物業費,從而走樓梯,不坐電梯,所以三樓以下的樓道里腳印還是挺多的。上了五樓之後,白松就看到了小偷上下的腳印。

之前警察和報警人都認為小偷是爬上去或者搭乘別人按的電梯到了十幾層再爬上去,偷到了電瓶之後,再坐電梯下去的,但現在可以確定小偷是爬上去、爬下來的。

這意味著小偷明顯是在躲監控。

能這麼刻意去躲監控的小偷,那絕對不可能留下指紋啥的,怎麼著也會戴個手套。

接著,白松拾級而上,慢悠悠地爬了上去。

這當然會破壞現場,可一個電瓶丟失的案子,所謂這種現場也壓根不重要。

路上,白松確定了兩個事情。

第一,小偷爬上去的時候,在13層和19層休息了兩次,而且還曾經離開樓道去樓層裡看過,顯然是在找目標盜竊,這意味著小偷是沒有刻意衝著23樓去,而是爬到23層才碰到可以下手的東西。

第二,小偷從上往下走的時候,休息了四次,因為電瓶非常重的原因,小偷經常使用一腳踏兩個臺階的方式往下走,休息的時候明顯可以看到電瓶壓的印記以及一個大鉗子杵到地上、靠在牆邊的痕跡,白松估算了一下,這種液壓鉗至少有十幾斤。

電動車電瓶一般都是17公斤,這種鉛蓄電池主要成分是二氧化鉛、稀硫酸等成分,比重都很大,所以非常重。

以上種種足以證明,小偷的體能非常不錯,不說別的,能拿著十幾斤的大鉗子及其他工具,一口氣上十三樓,絕大部分人都費勁。

白松到22層的時候,聽到上面的警察和報警人還在交流,他也就沒上去,不想給人家添麻煩,直接從22層坐電梯下去了。

剛剛一口氣爬了22層,對白松來說正好是鍛鍊身體了。

下了樓之後,離開這棟樓,再想找腳印就有點難了。這個小區只有大門和電梯裡有監控,所以白松認為,小偷是不可能大搖大擺地拿著電瓶從大門出去的。

不走大門的話,其實也很簡單,小區的柵欄還是比較寬的,雖然人出不去,但電瓶和大鉗子等可以隨意拿進拿去,按理說,如果白松是小偷,那一定會把電瓶和鉗子放在柵欄邊上,接著大搖大擺地走出去,然後從外面伸手拿走。

這種辦法絲毫不需要動腦,小學生都會,也是大學生取外賣的絕佳途徑。

於是乎,白松覺得大門那邊壓根沒必要看,看看圍牆附近那裡有痕跡就ok,圍著這附近走了二十多米,白松就發現了問題。

果然,痕跡很明顯,就是如白松所想。

拿著手機的手電筒照了照,白松從這邊看到了非常清晰的鞋印,還是個耐克鞋。

因為這邊的圍牆邊有植被,是泥土,所以腳印非常清晰,白松上去踩了一腳,就大體估計出了這個人的身高和體重。

身高估計有1米8,體重有180-210斤。

如果是華東在,能輕鬆地把體重誤差控制在10斤左右。

但想到這裡,白松覺得不對勁,應該減掉50斤的電瓶和大鉗子的重量,那這個人就是130-160斤,可以說是標準身材了。

想到這裡,白松給王華東打了個電話,因為這邊沒有燈,他沒辦法影片,就直接開閃光燈拍了個照片發過去,拍攝了他和小偷的腳印。

王華東告訴他,如果身上的電瓶和鉗子確實是50斤的話,這個人體重估計也有150斤左右,除此之外,從白松腳印的泥土彌散程度和水漬浸入程度與另一個腳印的對比,那個腳印踩下去的時間也不會很長,也就是一個小時左右。

按理說,這樣的體能水平、身高,不應該做這種事,白松就皺了皺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