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後收到回覆,共兩個字:晚安。

心裡有了掛念的人,連工作起來都幹勁滿滿。丁豫朗多少算個情場老手,深諳追求離不開死纏爛打這一精髓,工作中不時抽空給聞捷發簡訊。

“今天天氣放晴,但我還是懷念雨天,大概因為你跑進雨中的背影太過迷人。”

“下午同事帶了香瓜來分享,聞起來很清新,嚐起來是綠色的味道,很像你。”

“回家又經過那個公車站,雖然知道你不會站在那裡,但還是想多看幾眼,所以第一次期待遇到紅燈。”

雖然聞捷並不會不禮貌地故意忽略這些簡訊,但回覆的無非也是“晴天出門上課比較方便”“我也想吃”或者“那段路特別堵,很煩人”之類不解風情的文字,即便如此丁豫朗也會在手機震動時兩眼放光,盯著那一行字開心笑上半天。心中戀愛的喜悅迫切想要與人分享,丁豫朗給老友發資訊:我喜歡上了一個特別可愛的男孩子,現在眼睛看哪都是粉紅色。

老友回覆:喲呵,恭喜恭喜!

作者有話要說:

☆、第四章

丁豫朗念著什麼時候可以再次見面,但過了好幾天,無論怎麼旁敲側擊聞捷也沒提到還衣服的事,丁豫朗心中暗暗有些著急,於是晚上挑了個聞捷大概不會在上課也還沒有休息的時間給他打電話,電話沒等很久便接通了,那邊傳來聞捷清朗的聲音,丁豫朗聽得心裡一緊,道:“你穿走了我最喜歡的衣服,又搶走我的心,我不指望把心拿回來了,但我的衣服可不可以還給我?”

聞捷顯然被這熱情四溢的開場白弄懵了,好一會兒才抓住重點:“你明天晚上有時間嗎,有的話我把衣服給你。”

丁豫朗得逞,開心道:“我明天下了班過去找你,我還想再吃一頓你們學校食堂的飯。”

聞捷答應了,丁豫朗又纏著他非要一句晚安,聞捷無奈,避著宿舍裡的人小聲說了句晚安,丁豫朗聽得通體舒暢,美滋滋地掛了電話。

下班時正是交通高峰期,大學城又離得遠,第二天丁豫朗趕到聞捷的學校時已經將近七點半,飯堂早連殘羹冷炙都不剩了,看聞捷為等自己餓到現在,丁豫朗心疼不已,非要帶著他去吃頓好的。聞捷推脫不過,道:“去小吃街吧,那裡東西多味道好,也不貴。”丁豫朗知道他不想讓自己多花錢,心道果然是個勤儉顧家的好孩子,樂呵呵地答應了。

當年丁豫朗在這邊上學時還沒有這條小吃街,這回逛得倒頗為新鮮。聞捷帶他去吃了這條街最出名的麻辣燙,丁豫朗看他吃得滿頭大汗,樣子十分開懷,嘴唇被辣得通紅,不時伸出舌頭來舔舔濺到嘴邊的湯汁,勾得丁豫朗恨不能把他按住了結結實實地親個痛快。小吃街熱熱鬧鬧,叫賣聲、年輕人的嬉笑聲不絕於耳,聞捷也沒了拘謹,二人吃完麻辣燙又買了幾串烤串,邊走邊吃,十分愜意自在。

小吃街的盡頭是個丁字路口,往左走是丁豫朗的母校,往右走是條繁華夜市街。丁豫朗想起當年有朋友進了貨晚上到夜市街來擺攤,自己還幫他來吆喝過幾天,一時十分懷念,非拉了聞捷一起逛逛夜市。夜市街上大多賣些小精品,因此逛街的多是女孩子,偶爾見到幾個男生也是幫女朋友拎包的命。兩個男人結伴走在這條街上雖然說不上是奇怪,但多少有點突兀,聞捷臉皮薄,想催著丁豫朗趕緊走,不料丁豫朗竟然拉了他鑽進一家玩偶店,揀了個半身大的機器貓要付賬。

聞捷莫名其妙:“你買這個做什麼。”

丁豫朗坦然一笑:“送你啊。”

聞捷急了:“我不要你的東西,男生哪有玩這種布娃娃的。”

“送給你了就是你的,你要是不願意拿回去,就先放在我家裡,見貓如見人。”說著又往那機器貓的口袋裡掏了掏,“都說這裡面什麼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