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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你什麼都沒有聽到。”
吃早飯的時候,我頭還疼,似乎有些宿醉未清,一杯熱熱的紅茶推到我的面前,我看著Max大叔那張永遠和藹可親的臉,這才想起來,是他昨晚又把我撿了回來。我雙手有些冰涼,趕緊捧著杯子,暖了暖,不知道是我早上起的太早,還是現在的中央空調溫度不夠,又或者是我就穿了一條絲裙在乍暖還寒的季節顯得有些不太和適宜,……,總之,感覺有些涼涼的。
我縮了縮脖子。
“少夫人,用為您拿一件披肩嗎?”Max大叔問我。
“不用。”我搖頭,“肚子沒食兒,吃飽了就好。”
“好的,不過,我還是想提醒您一下,酗酒,的確不利於健康。”
其實,我沒有酗酒,就是和廖安在哪裡喝人家的免費巴黎之花喝的有些……high,好吧,我最近手頭不那麼緊,不過白吃白喝這樣的習慣已經刻入我的骨髓,平時被我努力掩蓋的很好,但是,一有空就跑出來,可能幾年前我陡然變得很窮,這樣的習慣似乎成了我的本性了,那個啥,俗話說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也控制不住。
我手肘支在餐桌上,感覺反應有些遲鈍。
“少夫人,今天的早餐是法式鬆餅,您想配草莓還是藍莓?”Max大叔很盡職盡責的問我。
“給她草莓。”
一道稍微顯得冷淡的男人聲音在餐廳外面響起來,我聽著寒毛都炸了起來!隨後,在我用力扭頭向外看,那個男人已經走了進來,我身上一暖,一件黑色的西裝外套披了上來,一道只屬於他的特定的香水味道,瀰漫在我身邊:——遙遠的深海一般,看似平靜,水不揚波,但是在那片煙波浩渺之後,隱藏著無窮無盡的、不可預測的危險……
Chapter 3 London&London
第12章
我用百度大神看了一下,——“分居”。
分居,和字面上的意思差不多,就是夫妻雙方不在一起生活,並且各自都擁有獨立的生活方式,但是,在一般的情況下,如果居住的空間有限,夫妻可以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但是一定要確定彼此分房,各自生活,完全互不相干,如果這樣的生活滿兩年,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
我和勳世奉,現在算分居吧……
雖然那天早上他回來了,但是,我們沒有居住在同一個屋子裡面,我睡在臥室,他在書房睡。本來我想要搬出去,或者我去睡客房,他沒有同意。
勳世奉好像沒有和我聊天或者好好談一下的興趣,我想要說,但是他告訴我,“都過去了……”
他是一個分秒之中控制這上千億美金生意的頂級商人,他決定收購中非石油,做出決策前後也不過用了兩天的時間,對於我們的關係,那些齟齬,他說想要Move on,看樣子,他已經move on了。但是,婚姻又不是生意,能這麼快,就蜻蜓點水,海不揚波一樣的就過去了嗎?
分居生活,就是這樣的嗎?
無論他在紐約,還是北京…他的衣服都在這間屋子裡面,清晨的時候,我還在睡,就感覺門被開啟,然後他安靜的到這個好像一個博物館一般的衣帽間換裝,等著他走掉,關上門,我好像才迷迷糊糊的從床上爬起來,到那邊的桌子上,拿起來清水,灌點水進來。有一天晚上,我自己想要找點東西,於是端著一個大水杯子蹲下來,開啟了床頭櫃,發現裡面放著一排原來我吃的那種德國進口的避孕藥,哦,當然,還有成打的避孕套,……這倒不像分居的夫妻應該準備的東西,我差點嗆了水。
那個時候,我做完引產手術之後,聽那個德國醫生說過,如果我還想要做母親,最好這幾年好好休養生息,等到23歲之後再考慮懷孕的事情,因為,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