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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氏肅起面容,言辭誠懇道:“四叔,當初要不是常樂,我跟好兒早已不在人世,這份恩情,一輩子都還不了。如今常樂遇到困難,我看見了,怎能袖手旁觀?那我不是成了無情無義之人嗎?我每天賣蔬菜,手頭也有一點積蓄,能幫一點是一點。”
說著看向常樂道,“既然你叫我一聲大妹子,那就不要在這上面當我外人。你給我說實話,到底欠多少錢?”
“樂叔叔,不誠實的人不是好孩子,樂叔叔是要給小孩子們當壞榜樣嗎?”。好兒仰起小臉,嘟著小嘴不高興地說道。
“大妹子,好兒,我……”常樂有些語塞,他的確沒有全說實話,溫氏拖兒帶女,日子好不容易改善,他不想讓她們為他擔心。
事實上,他投進去的本錢不是七千兩,而是八千兩銀子,存在錢莊的只有一千一百兩。除了退還客戶的訂金、違約賠償,還要支付掌櫃、夥計月錢,以及半年的鋪租、房租,全算起來需兩千五百三十兩。
都說東西買來後就會遭到貶值,變得不值錢,當初買來的傢俱等物,花了他近千兩,如今轉賣出去,只得三百兩。而馬車,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馬,一天能跑百來里路,當初六百二十兩的高價買下,如今出手轉賣,人家竟只給個二百兩,氣得他差點吐血。
後來,還是一個相熟的生意朋友,看常樂實在可憐,思及他為人口碑聲譽好,願以六百兩買下他的馬車。
常樂把這些錢湊起來,還差五百三十兩銀子。萬般無奈之下,他只有拉下臉皮,放下自尊,去找朋友相借,並言明一年內必定償還。
現實是如此的殘酷、無情,他找了五六個生意朋友,人家要麼避之,要麼當面說實話,不相信他一年內能還得起這筆錢,即便知道他為人好,聲譽好,但他家不在彭城或附近,誰能預料日後不會生變呢?因此都不敢把錢借他。
最後,還是那個買下常樂馬車的朋友,把錢借給了他。
常樂在欠條上不但寫明一年內還錢,更把家的具體地址都給寫上去,以表自己的誠意。
這幾年因常樂在外頗能賺些錢回來,常家除去吃用穿人情來往等,常四嬸攢下了二百餘兩,前年借給女兒常蘭一百兩,至今未還。常四嬸親自找女兒女婿,孰料常蘭夫婦一臉慚愧,說一百兩給做生意虧沒了,公公如今病臥在床,每天都得拿藥,實在幫不上常樂。
常四嬸失望而歸。過年時常樂託人捎給家裡的一百兩,還剩八十七兩。加上手頭一百一十六兩,還遠遠不夠。他們不但要賣掉那塊地皮,接下來還得賣掉家裡的騾馬車,還有自家的田地,也準備賣掉三分之二,如果再不夠,還得開口求人借錢,總之得湊夠那五百三十兩,讓常樂這個月就拿去還給人家。
察覺王月蘭欲往這邊靠近,好兒故意大聲地咳嗽兩聲,小手輕推溫氏,同時狠狠地瞪了一眼王月蘭。
溫氏轉頭看過去,王月蘭已然轉過身,腳也縮了回去。
溫氏果斷對常樂父子道:“四叔,常樂,這田地是生存之本,不能賣。這塊地是四叔看好的,也不能賣,等將來你們還要起房住。剩下的三百二十七兩,我來出。”
常四叔和常樂大驚,父子倆幾乎是同時開口拒絕,不願意接受溫氏的幫助。對於鄉下的莊戶人家而言,有個十七八兩銀子,那就是小戶人家水平了,三百多兩就跟抬頭望月一樣,可望不可及。
溫家沒田地,只種菜賣,一切用度都得掏錢買,花銷不小。溫氏說出這個話,父子倆都認為溫氏買了鋪子時間不算長,之前又被縱火遭受不小損失,不可能還攢有這麼多錢,他們自動自覺想到溫氏這是要將鋪子轉賣了湊錢幫他們。
“大侄女,你要賣鋪子湊錢幫我們,這絕對不行,你要真這麼做,四叔我只好給你下跪了。”常四叔把話說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