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

李景霖便攤開胡明海旗下的新業務。

給洛詩瑤解釋了一圈後。

連帶著洛詩瑤的眼神都不太對勁了。

“厲害,這胡明海的商業頭腦真的nb,居然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資源整合的?!”

在洛詩瑤的感慨中。

李景霖的視線放在了一個新設立的綜藝節目之上。

《我想一起唱》!

這個綜藝模式很有意思。

主打的就是粉絲,素人,或是網紅,和偶像本人同臺演唱偶像自己的曲目。

每一期都會請幾位比較有知名度的歌手。

選取這些歌手的成名曲。

然後,找上一些粉絲,素人,網紅,主播之類的娛樂圈圈外人士,作為歌手嘉賓的同臺演出者。

去一起演唱。

這踏馬不就是雙方彼此之間,最好的資源置換方式嗎?

要知道。

網紅平臺中,歌唱主播絕對是不在少數的!

在進入網紅產業後,胡明海是有這方面的資源的。

而胡明海本身的星輝娛樂,哪怕是現在有些焦頭爛額,但也能請到相當多熱門的歌手。

況且。

這粉絲pk偶像,也是有著足夠的噱頭的。

看起來就很考驗歌手功底。

不然,一個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民間大神給ko掉。

這看點,顯然也不小。

很有火起來的潛力。

這麼一來。

好傢伙。

真就是互相捧,資源互換了。

並且,靠著這麼一波操作,表現亮眼的“素人”,那就是新一任的網紅。

表演的好的網紅,可以回到平臺更好的恰飯,引流,助力平臺的發展。

而明星本身,也絕對佔據著流量的大頭。

贊助商呢?

不止可以恰娛樂圈這邊的曝光,更可以沾到網紅這邊的曝光,更是有著額外的流量渠道。

這麼一波操作。

直接將無數人,再次綁在了同一輛利益戰車之下!

“人才,這人真的是人才。”

李景霖長長的出了一口氣。

甚至有點佩服起胡明海的這個商業頭腦了。

要是換一個人,這絕境,可能真的就是絕境了。

但胡明海呢?

在被約談的強壓過後。

仍然沒有石樂志,更沒有來針對自己這個“罪魁禍首”。

而是直接再次搞出了一波這樣的操作。

不僅及時止損,低調起來,更是直接將劣勢一步到位的轉移成了自己獨有的優勢。

甚至,若是仔細分析一下,變會發現。

這個過程。

不也正是一種另類的,新穎的偶像選拔模式嗎?

只不過,這一次會打上“實力派”的標籤。

噱頭也絕對不小。

粉絲與偶像同臺競歌,可以想象的到,這很有機會成為一部爆款綜藝。

“他啥時候開始啊?”

李景霖嘿嘿一笑。

“這麼一看,我都想去參加了。”

“”

洛詩瑤奇怪的看了一眼李景霖。

“不是,你都這麼對人家了,你確定人家還敢讓你上他們的綜藝嗎?”

“上啊,我又不是找茬的,我從來也都不是找茬的,為什麼不上?”

李景霖嘿嘿一笑。

反正自己又不是針對他胡明海去的。

單純是看看他有沒有搞點歪門邪道的。

伱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