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的人、沒有常識也常看電視的人、就算從來都不看電視,但只要經常上晉江的人一定都已經猜到了,那就是:我——穿!越!了!

哦對了,我還沒說,我叫斐雯,聽起來是不是很像緋聞,從小到大被人拿著取笑了不知道多少次,現在終於沒人再拿我的名字取笑了,有時還真覺得有點小寂寞咧。

嗯哼,書歸正轉啊,前傳咱就不提了,提也沒什麼可光彩的。

我穿了,穿來了這個不知道叫什麼名的鳥時代的鳥時空,此時正坐在一塊還算平滑的大石頭上等著我的僕人給我從——,我也不知道從哪裡,反正他就是每次都能弄來就是了,哦,我說的是水。我正在等他給我從不知道哪裡拿水來。

你們看我現在有了僕人,一定以為我幸運的魂穿到了一個剛翹辮子的什麼小姐身上,然後毫不廢力的即有家又有房,還有一大群圍著我轉把我捧上天的僕人了吧。錯,全錯,完全錯,而且是大錯特錯。我告訴你們,這世上就沒有這麼好吃的餡餅,如果真有一個這麼大的好餡餅向你飛奔而來,你也千萬別張開雙臂企圖將它抱個滿懷又收為已有。看我上輩子吧,那就是一個活生生又血淋淋的例子,我可不想再穿第二次,一次已經夠了。

我想細心的人都應該已經注意到了,我前面說我不是賤民的時候,用了一個“已”字,這個字說明我原來不是平民,而是後來才當上平民的,而我之所以能當上平民,全都因為他——我的那個僕人。

你們可別小看他,在這個世界裡,伺侯人的人也是分等級的:最低的為奴,這個沒級,是人就能做;再往上為僕,這個就高階了些,共分四等,據說不管是什麼等級的僕人,只要你有了一個,並且是合法得來的,那你最低也得是個平民才行。而我這個僕人,據知情人士說,在幾年前能夠得到他的人不是皇親國戚,最起碼也得是個京官大員什麼的才行,不知道有多神氣,不知讓多少神女心碎,讓多少少男神傷。後來好像是為了護主而得罪了什麼人,反被無情的主人獻了出去,似乎是吃了不少苦頭,然後就一路被轉手、一路被轉手,隨著主人的越來越低,其身價也就越來越低。到最後,就轉到了我這個賤民手上,他也算是倒黴到家了。而我卻也因為得了他這個低階僕人而當上了平民,呵呵,這也許是我這一生裡唯一能稱得上幸運的事了吧。我有時甚至覺得幸好他被貶到了我手裡,要不然我連路邊的石頭都坐不上呢。

我這樣想會不會太缺德了,人家似乎更可憐哎。可是不這樣想事情也是這樣了啊。轉過來說,以我第一次與他相遇時的情景看,要不是我買下了他,他還不知道被髮到哪裡受什麼苦呢。如今跟著我,最起碼還能有件得體的衣服了不是,而且我吃什麼就給他也吃什麼,我睡床也至少讓他睡床,從沒讓他在屋外吹過冷風,而且也從來不欺負他,有我這麼好的主子,以他幾個月前的狀況看,已經是做了美夢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們應該是互救,對,互救才對!

不過話說回來,我剛坐在這石頭上的時候,好像太陽還在我的頭頂上,可如今太陽都到我肩膀了,眼看就要到我手肘了,而且身邊的人也不知道換了幾茬,並且越來越稀少,那傢伙怎麼找個水到現在也沒回來。本來都不覺得渴的,現在卻已經又渴又餓了。這個傢伙,我是不是對他太好了,真是要騎到我頭上來了。

我實在是太餓了,已經餓到沒力氣在心裡大罵他的辦事不力,只希望他能快點回來,然後再跟他算帳!

身體慢慢從石頭上滑了下來,頭歪歪斜斜的靠在一直被我當椅子坐在屁股下整整大半天的石頭上,望著那個傢伙消失的方向,慢慢的眼睛都快要合上了。

“主人……主人?主人醒醒?主人……”

我好像睡著了,感覺有人在輕輕的推我的肩膀,還用很輕又很小心的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