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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手為大家做了飯,明大律師,自從離開小店市,為了遮掩行藏,現在,在這個小鎮做的只是個普通的超市售貨員。
“嚐嚐,這是這條街最出名的蝦醬了。”明燦燦不停的幫魚悅夾菜。
她身邊的好好,只是瞪大眼睛看著自己的爸爸,自從懂事以來,他最最羨慕的就是小朋友都有個爸爸,雖然媽媽總是指著後院的大樹說那是自己的爸爸,但是,他清楚,那是媽媽騙自己的。
啊,這是爸爸啊,真好。好好真是又是高興,又是擔心,高興的是,他有爸爸了,下次再也不怕那些孩子欺負自己了,再也沒有人敢罵自己是野孩子了。但是,剛才自己好像沒給爸爸留下什麼好印象,爸爸會喜歡自己嗎?好好真是矛盾死了,最愛吃的酸酸甜甜的糖醋排骨都沒吃幾塊。
帝堂秋一直觀察著這個肉墩子,他似乎沒有跟孩子相處過的經驗,但是,他看著他覺得是格外順眼的,也許此刻他的做爹的天性才慢慢的露了出來。
“好好,去看過樂醫嗎?”魚悅緩緩放下筷子,終於問出了大家擔心的問題。
明燦燦看下開啟的窗戶,走過去緩緩關閉它。
“每個月,我都會帶他去接受治療,但是……那是為了掩人耳目,好好他,根本不需要去看樂醫,他小的時候,我因為經濟緊張,悄悄停止過去看樂醫,中間大約停頓過六個月……我們母子都沒事。”
明燦燦說完,看下魚悅,她不擔心,因為主心骨已經找到了,這個每天折磨她內心的最大秘密,終於可以說出來了,她和兒子,根本沒有暴虐症,在這個充滿暴虐症存在的世界,她們無疑成為了一對不折不扣的“怪物。”
被崇拜被發現
魚悅覺得被崇拜是一件尷尬的事情,在家裡,從老到小因為依賴而崇拜他,因為某些經歷而崇拜他,因為被他庇護而崇拜他,因為感情而崇拜他。
他魚悅到底是什麼,大概全世界就只有那個總是很沉默的月光了解了。他無外乎就是個人,極其普通,甚至有時候在個性上他也是有缺陷的,只是當一個人崇拜某種東西的時候,往往就會自動忽略被崇拜者的種種缺陷,沒人會詆譭自己的精神寄託。
現在,魚悅很尷尬,因為他的一雙皮鞋被明燦燦的房東先生崇拜了,那個人完全忽略他的存在,眼睛裡卻只剩下了那雙皮鞋,看這位先生也是四、五十歲的人了,怎麼……如此的不可思議?
“先生一定是做大生意的。”房東先生很確定的說,說完,他跟身邊幾位看熱鬧的鄰居充分的顯示了一下他的閱歷知識。那些鄰居是來幫燦燦搬家的,不管燦燦之前和這些人交情如何,但是從魚悅他們把車停在街口那一刻開始,自願者便多了起來。
那位房東先生的聲調很大,充滿了驕傲的語氣,即使這雙鞋是魚悅的。“這雙皮鞋,我卻是見過的,在白水城的最大的百貨公司,我記得這個記號(他指鞋子邊上的一隻昆蟲商標),最便宜的一雙也要十個華塔。”
這位先生說完,周圍的人驚了,鴉雀無聲的,就連魚悅自己也是震驚的,他雖然不知道這個鞋子到底是什麼,可是,這個記號他知道,家裡的一半人都要穿這樣的鞋子,什麼時候,為了生活奔波做樂器的自己,竟然穿起了十華塔的鞋子?
魚悅看下帝堂秋,帝堂秋顯然對這個事情充分表示出了他原本就帶在身上的那種麻木,他穿過比這雙貴十倍百倍的鞋子,這卻也沒什麼。
一個巨大的,被縫製好的包袱被人從二樓丟了出來,包裹沉悶的墜落到了外面的土地上,巨大的灰塵被捲了起來,明燦燦趴在窗戶看著那個包袱,這裡全部都是好好小時候的舊衣服,她一件也捨不得丟。她抬起頭,卻發現魚悅尷尬的站在院子裡,被大家參觀。
“怎麼了?”她這樣問。
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