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貝爾

細雨飄香搬

文案:

都怪她的明朝祖先紅杏亂出牆,外帶謀害……親夫!害她受到詛咒,肯看活不過十八歲生日。

她才不想那麼早就香消玉殞哩!她要自力救濟,到閻王殿前舉牌抗議。哇嗚!說時遲,那時快——她竟與那作孽的祖先交換身體、跑錯朝代。

天啊!那她豈不是要與那明朝未婚夫拜堂完婚,然後再與登徒子表哥串通謀害親夫?

不行!為了造福後世子孫,她必須留在明朝,好好改寫歷史——

第一章

小燕抱著路旁的電線杆低語。

不會那麼衰吧!她還沒滿十八歲,不可能倒黴到得了不治之症。可是老天!她又眼冒金星了。

今天這一次是這個月的第幾次發作了?

若說是貧血,也不是這種貧血法,好象天地都在旋轉,胸口像缺氧似的喘不過氣。

難道她的大限真的到了?她又不害人,老天爺那麼早收她回去做什麼?

不!她還不想死,她的人生才剛開始,說什麼也不甘心就這樣翹辮子,不,該說是紅顏早逝才對。

況且她老爸老媽只有她這掌上明珠,她若真的死了,是傷心的是他們,她可不想當不肖女。

她該不該上醫院去做個健康檢查?萬一真的患絕症,她也好提早交代遺言。

呸!呸!呸!什麼遺言?她平常難得生病,一定不有事的。

對!要相信自己,她還沒那麼幸運蒙主寵召。

“小燕,你抱著電線杆做什麼?”背後響起男孩子疑惑的聲音。

她不必回頭也知道是誰,沒好氣地說:“我高興抱著它不行嗎?學長。”

姜克乃著大她兩年的學長,高三的他今年暑假就要畢業了。小燕對這住在她家隔壁的男孩,向來保持敬而遠之的態度,這話怎麼說呢?也不是姜克乃長得醜,或討人厭,老實說,他在學校是公認的白馬王子,深獲女學生的歡迎,功課又好,又是學校籃球隊員,為學校爭光不少,所以他在學校是極盡寵愛於一身,如今要畢業了,倒讓人覺得可惜。

原本兩人青梅竹馬長大,按理說感情應該很好,壞在壞在他們兩人的媽,她們的友情跟友情,犯不著連兒女的下輩子都要干涉,搞個什麼指腹為婚?都幾世紀的人了,還時興那一套,害得她每次見到姜克乃都尷尬得要死,索性來個不理不睬,免得將來真要嫁給他。姜克乃的優點就是脾氣好,任小燕怎麼擺臉色給他看,他仍是一臉縱容樣。

“你臉色不好,是不是生病了?”他伸手探她的額頭,想確定她有沒有發燒。

小燕揮掉他的手,覺得頭不昏了:“喂!我可不想被你的自衛隊暗殺了,姜克乃,你最好別靠我太近,我還想活久一點。”

說起他那一票“護車”自衛隊,凡是想接近姜克乃的女學生,都免不了被捉弄得從此不敢再“垂涎”他的美色,小燕就曾遭到三番兩次的騷擾,不過她都輕易地化解,但為了性命著想,她還是跟他劃清界線的好,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

他也深受其苦地說:“小燕,我也警告過她們,可是她們不聽,但是你放心,我不會讓你受到傷害的,反正我快畢業了,等一畢了業,我們就可以正正當當在一起了。”他總以為它不肯跟他交往是因為害怕那群女生。

“姜克乃,你不會真的當真吧?現在哪有人還相信指腹為婚的?別傻了,我們根本不適合做情侶。”她早就看出這一點,只有他還在執迷不悟。

小燕將書包甩上肩,望著紅綠燈的燈號顯示。她習慣從學校走路回家,雖然要二十分鐘,但她蠻享受這段散步的時間,當初老爸還主動提議要叫司機接送,被她嚴肅地婉拒,家裡有錢可不必到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