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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眠之夜,透過多少次的深思熟慮,她終於想出了一個絕妙的方法,既能殺死劉歷文,又能夠給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她對自己充滿了信心,如果實施這樣的方法,警方絕對不可能破案!
機會來了,劉歷文的老婆要出差,這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讓這個老色鬼死在他自己的家裡!
當她按照自己的周密計劃成功地殺死劉歷文之後,她頓時感到了無比的輕鬆,她頭頂上的天空又重新明亮了起來。由於自己那巧妙而周全的計劃,警方似乎並未懷疑到自己,而是在圍繞劉歷文的老婆進行調查。
不過,這種好日子也沒有延續多長時間,警方似乎逐漸對自己產生了懷疑。前幾天,警方再次來到公司,向幾個有關人士進行詢問調查,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她。
再次詢問調查的目的是什麼呢?自己在作案現場並沒有留下什麼,警方抓住了什麼有關證據呢?她將那天晚上在劉歷文家裡的行動逐一進行反思,難道是自己進出劉歷文的公寓時曾被什麼人看見?或者是他們倆乘坐的計程車司機被警方找到了?她突然想起,那天在玉湖路327號門口下計程車時是劉歷文付的車費,想必那計程車發票被劉歷文塞進衣袋了!倘若警方發現那發票,就很容易找到那計程車司機。她立刻後悔起來,自己那天也太大意了,為什麼自己沒注意到這一點呢?真是百密而一疏呀?
她轉而又想道,那又能怎麼樣呢?即使警方能夠證明自己曾與劉歷文共進晚餐,甚至於自己曾到過玉湖路327號的門口,但他們又如何能夠證明自己曾進入劉歷文的公寓呢?當然更無法證明自己殺死了劉歷文。因為,按照法醫的判斷,劉歷文的死亡時間是8點半到9點半,而自己從8點到11點都一直在《金滿屋》酒吧與兩個女同事在一起共聚。自己精心設計的計謀是如此高明,警方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破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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