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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蓮講敘的革命故事,我不太想得通一件事。在產生革命衝動的同時,亞瑟的情愛衝動也開始萌動了。他對老是圍著自己心愛的女孩子轉的革命同志波拉十分惱怒,一想到他就醋勁上湧。情敵與革命同志的矛盾,把亞瑟帶到痛苦的邊緣。我想不通,不是因為革命者就不能吃醋,而是因為,亞瑟是教士式的革命者。作為見習修士,讓情愛衝動在身體上炙熱,看重女性身體的慰藉,與同志們吃醋,就等於被現世的誘惑拐走了。不過,這也許只是鐵尚未煉成鋼時的情形。第二天挖洞太累,我就把這事忘了。  
宗教、革命與“私人的痛苦”
第二次讀《牛虻》已經是三年之後。我已經高中畢業,正在鄉下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 收玉米的時節快到了。為了提防黃鼠狼搶奪生產果實,生產隊的少年、青年、中年社員都要輪流在玉米地守夜,通宵達旦睡在玉米地裡,每隔一個小時吆喝幾聲,驅趕想象中可能出現的黃鼠狼。 經過幾年革命,也許因為老沒有遇上一個瓊瑪,我變得有些懶散。為了重振革命精神,我帶上小馬燈,夜裡在玉米地重讀《牛虻》。這次我找到了一部完整的書,讀到最後缺失的那三頁:牛虻的生父、蒙太尼裡紅衣主教死於心臟擴張破裂症;牛虻在遺書中向瓊瑪表白了平生的愛情,令瓊瑪哭成淚人兒,這位革命女性從未如此哭過;一直暗戀瓊瑪,與牛虻實際上處於情敵關係的瑪梯尼得到牛虻的諒解,而瑪梯尼對瓊瑪的愛,被瓊瑪忽略了。 故事的結尾令我心顫:瑪梯尼抱著哭得死去活來的瓊瑪。為什麼瑪梯尼要抱慰瓊瑪的哭泣?我知道,瑪梯尼愛瓊瑪。可是,瑪梯尼抱慰的是瓊瑪為失去自己心愛的情人的哭泣,這等於說,瑪梯尼抱慰的是為可能奪去自己所愛的人的哭泣。我突然覺得,勾魂攝魄的不是牛虻的革命經歷,而是他的個人命運纏結出來的人倫糾葛:牛虻和他的父親、情人和她的情人。就革命故事來說,《牛虻》沒有什麼驚心動魄之處,倒是他與自己的父親和情人以及情人的情人的倫理關係令我心潮起伏。 牛虻身上的人倫糾葛不是因為革命活動纏結出來的,而是由於“愛人的一個耳光”和知道了自己是私生子。一個誤會的耳光和私生子的身分傷害了亞瑟的自尊心,使他覺得自己生活在羞辱之中。亞瑟覺得必須離開自己從小生長的地方,逃離父親和情人編織的倫理語境,到沒有人認識自己的地方去。 亞瑟製造假死,流亡他鄉。十九年後,他帶著漂泊的傷疤重返自己的羞辱地,他之所以敢回來,因為他已是一個秘密激進團體的成員,況且他已經改名為牛虻,臉上的多道刀疤使人再也認不出他就是當年的亞瑟。 改名為牛虻,不是象徵性的,而是革命意識成熟的標誌。從前,亞瑟是虔誠的修士,參加革命是——如馬志尼說的那樣——“為了上帝和人民”。如今的牛虻對上帝、基督和教會懷著陰森而又堅毅的憎恨,革命不再是為了民族獨立的民主共和,而是出於自己“私人的痛苦”—— 牛虻自己說,他與自己的路邊情人綺達在異國過著自在的生活,只是因為有機會解決自己“私人的痛苦”,才接受了革命同志的邀請。 過去,亞瑟不贊同瓊瑪的“行動主義”,主張革命“必須忍耐”。亞瑟曾經對瓊瑪說,“巨大的變革不是一天做得成功的”,“義大利所需要的並不是恨,而是愛”。這些倒還像一個教士式革命家說的話。如今,牛虻固執地認為,“短刀可以解決好些問題”。他以資深革命活動家的口氣對瓊瑪說:“當革命到來的時候,……民眾不應該習慣於暴力嗎?” 臉上總是瀰漫著一種神秘的寧靜的瓊瑪覺得牛虻太過分了。 革命當然需要行動,但所謂行動只是宣傳和鼓動,暴力至多隻是“逼迫政府”的手段,而不是目標。瓊瑪批評牛虻的暴力革命論:“使無知的民眾習慣於流血的景象,並不是提高他們賦與人類生命的價值的辦法”。 瓊瑪向牛虻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