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債券

企業債券誕生於中國,是中國存在的一種特殊法律規定的債券形式。按照中國國務院1993年8月頒佈實施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券狹窄得多。

(二)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誕生於日本,是在日本特定的金融體制下產生的債券品種,中國從20世紀80年代引進金融債券,是一個較為特殊的概念。

中國境內發行金融債券始於1985年,到目前為止,共發行過3類金融債券:

(1)1985年,為了解決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不足問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被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金融債券,用於發行特種貸款,支援一些產品為社會所急需、經濟效益好的建設專案的掃尾工作,以促進其迅速竣工投產。這種金融債券的特點是,從發行目的看,它類似於政府債券,是為了貫徹國家經濟政策,完成國家資金管理機構承擔的融資任務,而不是為了金融機構自身多賺取利潤。但從發行辦法看,它又類似於企業債券,既不給各地下達指令性指標,也不做政治動員,完全依靠金融債券自身的特點上市發行。

(2)1994年,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3家政策性銀行相繼成立,這3家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和信貸資金開始由國家財政撥付,但是由於財政困難不能完全滿足這3家銀行的資本金和信貸資金的需求,國務院批准它們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金融機構發行特種金融債券。到2002年年底,這3家銀行共發行此類金融債券15299億元。

(3)1997年和1998年兩年,為了解決證券回購出現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了14家金融機構先後發行16次金融債券,發行總規模56億元。這些金融機構包括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國泰證券有限公司、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廣東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北京京華信託投資公司、中興信託投資公司、海南匯通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海南賽格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銀信託投資公司、海南國際租賃公司、新疆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四通財務公司等。

公司債券的延伸產品介紹(2)

(三)市政債券

市政債券(municipalbonds),又稱市政證券,是指州、市、縣、鎮、政治實體的分支機構、美國的領地以及它們的授權機構或代理機構所發行的證券。市政債券起源於19世紀20年代的美國,當時城市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地方政府部門開始透過發行市政債券籌集資金,到了20世紀70年代以後,市政債券在世界部分國家逐步興起。

對於市政債券概念,很多人都把它理解為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屬於政府債券的一種。對市政債券的理解和借鑑應把握以下幾點:

(1)市政債券是在美國特定的政府管理體制包括財政體制下產生的一個債券品種,中國在市政債券管理上不能簡單將美國的管理經驗以及制度設計“移植”過來,要學習其核心思想和基本原理。其核心思想是:為促進社會效益較好而經濟效益短期內難以體現的大型基礎性公用工程的建設,地方政府可以透過面向社會發行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其基本原理是:可以用投資專案的未來收益作為債券的信用基礎發行債券。

(2)市政債券的理論基礎根據種類不同,既有公債理論,也有公司債券理論。對於一般責任債券,其遵循的經濟理論應是公債理論,而收益債券的理論基礎則屬於公司債券理論,在管理上也應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