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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沒有進展,和公眾的期待值不能對應,人們迫切的想知道這出黑暗的娛樂鬧劇的始末。
未讓大家失望,事情發生的第四天,一個聲稱自己是《夜魅》工作人員的人發表了帖子,貼出了數張號稱譚鬱出事前夜的照片。照片拍的是漆黑的夜晚,一個人鬼祟的鑽進道具室。據爆料人稱,當天他加班至深夜,經過道具室時正巧碰到這一幕,他隨手拍下來,誰知道卻成了中槍事件的證據!
帖子一出現就引發了網路上巨大的反應!
證據找到了?不會是假新聞吧?發帖的人是誰,那些照片真的是中槍前一天拍的嗎?網上對這個帖子質疑頗多,大部分人認為這是個假新聞,誰知發帖的人竟然被公吅安機關請去協助調查了!這說明什麼?說明發帖的人拍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發帖人被調查後的一週後,警方初步判定照片裡的人就是嫌疑人,那人身材雖不魁梧,看一看就能看出是個男人,李彤的輿論壓力頓時輕了不少。當天中午,警方突然收到一份匿名的影片,影片拍攝的正是監控中丟失的那段影像,而影片裡出現的人衣著服飾身量和嫌疑人的一模一樣。
影片中清晰的照到了嫌疑人的正面,正是吳麗玲的經紀人!
與此同時,影片同時間出現在各個影片網站,一出現就獲得了海潮般的點選量,有通曉娛樂圈的網友指出,那人正是吳麗玲的經紀人!一時間網上譁然,誰會想到那兇手竟然是吳麗玲,溫婉可人的吳麗玲。
影片引起了網友們的反彈,大部分人不信影片的真實度,可是當天傍晚,警方再次發表了宣告,正式通知吳麗玲和她的經紀人協助調查。事情發展的方向完全超出了公眾的預料,數天的調查後,吳麗玲及其助理正是以故意傷害罪被告上法庭。開審前許白諾去探望吳麗玲。
“我知道你被人利用,只要你說出來事情就還有回還的餘地。”隔著鐵窗許白諾試圖勸服她。
“都來不及了。”吳麗玲垂著頭不敢抬起看許白諾,“我知道會有這麼一天,誰知道來的這麼快。”
“你不肯說,是因為他威脅你了?”
“不,諾,你別問了,也別再來見我,我沒臉再見你。”吳麗玲說完就閉緊了嘴,無論許白諾問她什麼都不肯再多言一句,許白諾只好離開。
三天後正式開庭審理此案,由於原告和被告身份特殊,法院門口圍堵了眾多媒體記者,他們一直等到審理結束徘徊許久才離開。搗鬼者被繩之以法,這場悲劇收尾的令人措不及防。吳麗玲獲刑三年,因為她的惡行經紀公司損失了上千萬,她正在拍攝的電影也被迫換角,代言商演又讓經濟公司損失頗多,吳麗玲徹底成了娛樂圈封殺的物件,即使她三年後出獄,也再不可能進入娛樂圈了。
終於報了仇,尼安和王星等人想慶祝一番,譚鬱卻沒心思參加。開庭時譚鬱再次見到了吳麗玲,她從沒見過吳麗玲那麼落魄蒼白的模樣。報復並沒有給譚鬱快吅感,反而為吳麗玲感到悲哀。人生就是這樣,走錯了一步就再也回不了頭了。
法庭宣判後第二天,譚鬱出了院,她出院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李光導演家登門道歉。
李光的管家引導她進了書房,貼心的為他們掩上了房門。
“導演,我知道我做的事一句對不起根本無法彌補,但我還是要向你鞠一躬,導演對不起。”譚鬱彎腰九十度,給李光導演深深一鞠躬。
直起腰身,譚鬱等待著李光導演的雷霆怒火,可週圍靜悄悄一片,她不禁把低垂的頭抬了起來。只見李光導演坐在書桌前,向來嚴肅的面上露出少有的情緒,那情緒叫做懷念。
“我沒想到你竟然會拿自己做餌料,夠狠。”
李光向譚鬱招招手,引她在書房的沙發處坐下,他習慣性的燃氣一支菸,夾在食指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