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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找到一間有門的馬桶去方便。據上所述,再聯絡當時周氏兄弟同住一院,相互出入對方的住處原是尋常事,在這種情況之下,偶有所見什麼還值得大驚小怪嗎?退一步說,若父親存心要窺視,也毋需踏在花草雜陳的‘窗臺外’吧?”
當時與魯迅、周作人雙方都有密切交往的章廷謙(川島)曾對魯迅博物館工作人員說:“魯迅後來和周作人吵架了。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周作人老婆造謠說魯迅調戲她。周作人老婆對我還說過:魯迅在他們的臥室窗下聽窗。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因為窗前種滿了鮮花。……主要是經濟問題。她(羽太信子)揮霍得不痛快。”
近年來,有說法認為魯迅與弟媳關係曖昧,甚至認為羽太信子原本就是魯迅的妻子。這種說法認為魯迅與二弟周作人突然失和,而雙方都沒有公開失和的真相,想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1991年,千家駒發表於《明報月刊》的文章《魯迅與羽太信子的關係及其它》猜測:周作人的日本老婆羽太信子曾經是魯迅的妻子,證據是魯迅1912年7月10日的一則日記。原文是:“午前赴東交民巷日本郵局寄東京羽太家信並日銀十元。”千家駒解釋說,“羽太”即羽太信子,魯迅把寄羽太信子的信函稱為“家信”,可知他們是夫妻關係。更有好事之人據此解釋,“魯迅”這個筆名中的“魯”字取其母魯瑞的姓,而“迅”(xùn)與“信”(xìn)在南方是諧音字,係指羽太信子,所以“魯迅”這個筆名反映了魯迅內心深處母愛與性愛的衝突。
但這種說法許多學者認為比較牽強。1911年5月,周作人夫婦歸國。1912年5月16日,羽太信子分娩,得一子。其弟羽太重九攜妹羽太芳子來紹興,照顧產婦。魯迅7月10日寄“羽太家信”,並不是寄給羽太信子的信,而是寄給日本羽太家的信。當時羽太信子在浙江紹興,6月12日、6月29日曾兩次給魯迅來函,估計是向魯迅要錢。魯迅“寄羽太家信並日銀十元”,顯然與羽太信子來信有關。魯迅也曾復羽太信子信,日記寫明是“與二弟婦信”,而不是“寄羽太家信”。
日本人中島長文認為,魯迅兄弟的失和確定是因為羽太信子,但許廣平的回憶文章《所謂兄弟》中所說的教育部拖欠魯迅的工資不能成為信子“討厭”魯迅的理由,因為當時北大也拖欠周作人工資,且拖欠並不代表魯迅領不到工資;而許廣平的身份、回憶文章寫作的年代背景等,都會造成與事實的一些偏頗。中島認為,根據周作人提到的“薔薇色的夢”、魯迅1924年6月11日日記中“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許壽裳所說“作人則心地胡塗,輕信婦人之言,不加體察”、張鳳舉對郁達夫所言:信子“說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川島說“周作人老婆造謠說魯迅調戲她”、周作人的譯著《某夫婦》、發表於《語絲》的《抱犢谷通訊》等,他猜測:1923年7月14日,魯迅和信子因為信子亂揮霍之事發生糾紛,魯迅要求分家,當日魯迅自己一人吃晚飯。周作人17日發現後,問信子為何大哥不和他們一起吃飯,信子便告訴周,魯迅調戲自己。周作人聯絡到魯迅與朱安的關係,便輕信信子所言,於是給大哥去函,致使兄弟失和。而信子說謊後,在以後的日子裡,不知不覺就感到,自己的謊話,好像是既成事實一樣,所以次年的6月11日魯迅回八道灣取書,信子攻擊魯迅的程度,超過了周作人。
1925年,周作人發表短文《傷逝》,其中引用了一首羅馬詩人的詩,中有:“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