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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才雲集、業務繁多的司(4)
司長對全司負有完全的領導責任。每司名義上雖設有一個副司長,是從D-1級的處長中指定一名資歷最深的人擔任,他的級別不變,當司長缺勤時,擔任臨時主管,但無權就重要問題拍板,司長回來後他仍然只負責一個處的工作,一旦司長離職,他也並非當然的司長候選人。平時,司長不必為事務性的瑣碎工作傷腦筋,均由該部的執行幹事或有關方面照章處理。這種職責分明的做法是司長們能有效實施領導的重要保證。
聯合國職員每兩年作一次考績報告,類似於我國政府部門的幹部鑑定。在我領導的司,處長和D-1級的職員由我親自評定並寫出評語,P-5及以下的職員的鑑定由主管處長作出,由我核籤。所有考績報告最後須經副秘書長或助理秘書長閱籤或加以評論。我的考績報告則由副秘書長親自作。
考績報告先由當事人簡要寫明兩年中完成了哪些工作,受過何種培訓,寫完後須經頂頭上級簽字認可。報告內容有16項: 1.業務或技術能力;2.所完成工作的質量;3.所完成工作的數量;4.工作速度,即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能力;5.創造性;6.獨立工作(或僅須極少監督)的能力;7.人際關係;8.嚴格遵守工作時間;9.使用聯合國工作語言的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10.對所領導的單位的監督能力及受其領導的職員人數和級別;11.工作計劃和組織能力;12.解決問題的能力;13.談判和說服別人的能力;14.對待聯合國的態度;15.特別有效完成指定任務的情況;16.其他需要對該職員作出鑑定的內容。當事人按照上述要求填好後,領導對被鑑定職員的每一項表現按A(突出)、B(很好)、C(尚可)、D(低於標準)、E(差) 五個等級予以評定,並寫出簡短評語。以上考績報告第6項,即“獨立工作能力”,要求各級工作人員必須根據崗位責任做好自己的工作,該向上請示的請示,不需請示的不必請示,防止造成大事小事都請示的局面,這是達到高效工作的重要條件。
政策、規劃與發展計劃司業務涉及面很廣,綜合性強。作為司長,我除領導全司工作外,還經常代表技合部接受各方的調查和交涉,如:聯合國內審計、外審計、聯合調查組以及各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等。我還要代表該部出席聯合國有關立###議,如方案協調委員會、行政與預算諮詢委員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理事會、經社理事會等,並回答問題,這些答辯關係到技合部的預算和方案能否獲得透過。我也經常出席其他一些國際會議和聯合國機構間會議,就技術合作有關問題闡明該部的觀點。
1984年7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經社理事會上,若干非洲國家提出一個提案,要求從技合部掌握的正常方案中每年撥出400萬美元,交給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援助非洲之用,經社理事會的起草小組已初讀並透過了該草案。正常方案中的這筆錢是技合部自己掌握作為應急用的,而當時技合部正面臨財政危機。我在會上一時找不到政府代表為技合部說話,便直接找起草委員會主席突尼西亞代表團團長薩利姆大使,向他說明情況。他表示同意我的意見,並立即指示擔任起草小組召集人的突尼西亞參贊給予配合。我又與一道出席會議的技合部同事分別找了起草委員會若干其他成員。在上下呼應之下,最後該決議被修改為“建議聯大考慮增撥400萬美元供UNIDO作為援助非洲之用”,不再涉及技合部。
自從我擔任司長之日起,一直為捍衛技合部的正當利益,為爭取專案,爭取資金,處理好與開發計劃署及人口基金等籌資機構的關係盡我的一份力量。與此同時,我還為促進發展中國家間的合作——南南合作,及推動技合部與中國的合作而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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