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頁)
章節報錯
聯合國工作少不了的一種交際手段。聯合國發給副秘書長級別的官員每年4000美元的交際費,包乾使用,多不退,少不補,也不要拿收據去報銷。以紐約的物價水平,對某些副秘書長來說,這筆交際費遠遠不足。如當時主持新聞部的日本籍副秘書長明石康,一年到頭賓客盈門,宴請不斷,每年自己得賠進不少錢。他的家庭是日本有名的富戶,他本人又事業心很強,支付這些錢不在話下。當然,太摳門兒了,也難免招致議論,副秘書長的一舉一動瞞不過眾人,特別是周圍的秘書們。聯合國不發給司長及以下級別的職員交際費,也不得將此類開支編入預算,請客得自掏腰包。我到紐約後,按我國規定從各自上繳的聯合國薪金中可使用少量錢數進行必要的交際活動。一度,我國駐紐約總領事館允許我們在館內舉辦宴請,既讓館內的廚師一顯身手,弘揚中國悠久的飲食文化,又物美價廉,客人讚不絕口。但好景不長,不久,就不給我們這種條件了。由於我交際的物件多是秘書處或各國常駐代表團較有地位的人,尤其是擔任司長以後,交際活動更多,我儘量選擇比較像樣的中國飯館請客,但是次數不可能多。
一個人才雲集、業務繁多的司(5)
隨著國內改革開放的深入,考慮到作為聯合國工作人員,特別是負有一定責任的高階官員,長期住在中國的駐外機構裡,難免會招致失去身為聯合國官員公正形象的議論。1986年,我國外交部決定,包括我在內的D-1級以上的官員,在不改變聯合國薪金所得交公的條件下搬出總領事館,另租房子居住,租金從本人聯合國薪金所得中支出。於是,我與方平開始像其他國家的聯合國職員一樣,在當地尋覓合適的房子租住。透過房地產中介公司,我們在東62街301號看中一處單元房,第一年月租金1950美元,經與房東幾次接觸,並由聯合國開具薪金收入證明,算是基本談定了。但按照程式,僅僅房東同意了還不能進住,必須經過與該幢樓裡的鄰居“會見”,鄰居們對你的職業、人品認可了,方可正式簽約。經過與鄰居們兩次會見後,當年5月底的一天,我們總算搬出總領事館,住進新居。
東62街處於曼哈頓城偏北的富人區,街道清潔,店鋪整齊,與聯合國秘書處僅步行20分鐘的距離。幾條路之隔,就是有名的中央公園。逢週末或假日,如果我沒有出差或無其他應酬,我們便從家裡散步,經過著名的花園大道、第五大道等高階住宅區,到公園裡面休息,或到公園附近的博物館參觀。該住宅二室一廳,客廳很大。略事安頓後,將傢俱購置妥當,在僅有的條件下做了簡單又舒適的佈置,買好餐具,便有條件在家中開展必要的交際活動了。記得規模較大的,包括一次宴請技合部謝啟美副秘書長、自然資源與能源司司長及該部兩位D-1級官員夫婦等共十人,另有兩次十人以上是宴請華人同事與夫人。其他還有為該部另幾個司的司長和D-1級官員、人事廳D-1級官員、開發計劃署的同事、從日內瓦來出差的技合部日內瓦招聘與獎學金辦公室謝萊舉行的晚宴等,共不下二十來次。除幾次大型晚宴從總領事館請了一位廚師來幫忙,其餘都是我們自己動手。當時方平在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任參贊,她的工作也很忙,我們安排這些家宴儘管比較累,但溫馨的氣氛,可口的飯菜,給客人留下很深的印象,加強了相互間的關係。若干年後我們重訪紐約時,朋友們談話中對當年在技合部共事的日子表示懷念的同時,常提起曾經在我們家中一起度過的愉快時光。有的外國朋友其後從側面得知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中國職員們工資是交公的,禁不住對我們當年如此好客表示驚訝和欽佩。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巧妙迎戰企圖奪權的地區委員會(1)
我擔任司長後不久,即遇到與區域委員會在“權力下放”問題上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