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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有五個區域委員會:歐洲經濟委員會,亞洲與太平洋經社會、拉丁美洲經濟委員會、非洲經濟委員會及西亞經濟委員會。每一委員會有執行秘書處,分別設在日內瓦、曼谷、聖地亞哥、亞的斯亞貝巴及巴格達,各委員會的最高領導稱執行秘書,副秘書長級。這五個委員會在聯合國秘書長的授權下運作,它們的行政、人事和財政等由聯合國總部統一管理。
上世紀六十年代以來,這些區域委員會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及其他會上多次提出,總部應該把一部分權力下放。它們雖然爭取到某些讓步,但遠未達到目的,關鍵的財政和人事等權力被總部牢牢掌握,未見鬆動。1982年,第37屆聯合國大會透過的第37/214決議中,責成聯合國秘書長檢查聯合國權力下放的進展情況,以便確定哪些權力、責任和資源應該下放,並將結果向方案協調委員會和經社理事會報告。為此,秘書長指定成立以聯合國前副秘書長戴維遜為首的工作組於1983年夏在紐約討論此事。工作組開會前夕,五個區域委員會領導人到紐約大力開展遊說,為首的是亞太經社會執行秘書基布里亞(Shah Kibria),他曾任孟加拉國外交部長,活動能力很強。他們以聯大37/214號決議作為尚方寶劍,力圖從總部分到一部分權。鑑於從掌握實權的部門沒有看到任何鬆動的跡象,他們便企圖由技合部開啟缺口,提出將該部執行的主要專案,即國別專案的執行權下放給區域委員會,來勢很兇。按地域概念,技術合作專案分為區域、次區域、區域間及國別等幾類,其中以國別專案得到的資金最多,執行機構所收取的行政費也就較多。聯合國大會雖有決議將這部分國別專案交由技合部,但如果以為有了決議就萬事大吉,便大錯特錯了。決議是可以被取代的,一旦秘書處內部有人與與會的政府代表溝通,提出新的提案,大會主席一敲錘子透過,等當事人醒悟過來,已悔之晚矣。5月初,剛剛經歷過精簡機構、大量減員的技合部的職員們聽到風聲,人心惶惶。
1983年5月13日,聯合國發展和經濟合作總幹事裡佩爾(Jean Ripert,法國籍)召集秘書處有關官員商討如何應對聯大37/214號決議,並研究即將成立的工作組的議程。會上達成一項諒解:鑑於技合部不久前才進行了精簡機構,為了安定人心,此次工作組將討論總部行政和財政的下放問題,不討論方案和專案的下放。但豈知,裡佩爾在內部遇到了強大壓力,諾言不得兌現,方案和專案的下放問題依然被列入了工作組的議程。6月21日,畢季龍副秘書長致函總幹事,對此表示強烈反對,但此議題仍被列入。當時的客觀現實是,總部的財政、人事等掌握實權的部門也經受著要求權力下放的壓力,怎能指望裡佩爾來為技合部說話呢?而秘書長本人則放話說,對他來說,秘書處各個部以及各區域委員會手心手背都是他的肉,他不能偏袒任何一方。由此,也不能指望他出來為我們仗義執言。這時,我想起西方的一句諺語,“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意思是說,自助者才能得到天助。反過來說,不會自助的人,蒼天是幫不了忙的,不要把希望寄託於別人的同情和憐憫。要保住技合部,還是得靠自己,作為擔任政策、規劃與發展計劃司司長剛剛三四個月的我,必須做好準備,迎接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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