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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國際主義,並不存在。曾琦在其1918年出版的《國體與青年》一書中,非常明確地反對“階級本位”,而呼籲青年們“以國家和民族為本位”去思考中國的前途和命運。
很顯然,曾琦、李璜們的“國家主義”,與黎壽昌、鄧仲康們的“共有主義”,很難有相容的餘地——前者強調“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後者推崇“工人無祖國”;前者主張全民的民主政治,後者信奉世界**和階級專政。這種分歧最終演變成激烈的爭論——就在1920年春的某一天,曾琦、李璜、陳啟天等人,與黎壽昌、鄧仲康、張蔭浩等人,在左舜生的寓所,就彼此的政治主張進行討論,會議爭論得非常激烈,據當時的一位少中會成員說,“斯時如有手槍,恐已血流成河矣。”;
無論是在法國,還是在國內,中國青年黨的核心人物“曾(琦)、左(舜生)、李(璜)”,與中國布林什維克的早期核心人物如黎壽昌、鄧仲康、張蔭浩等人,從未停止過政見的論戰。在法國,布林什維克們有《血光》半月刊為陣地;曾琦等人則創辦了《先聲》週報;雙方大致在同一時間回國後,曾琦等人又創辦了《醒獅》週報,以抗衡布林什維克們的機關刊物《中華青年》。
對於中國青年黨來說,他們真正的政治訴求是希望中國走“國家主義”的道路。其建黨宗旨“外抗強權,內除國賊”,一直為黨員所堅持。曾琦作為青年黨黨魁,曾如此解釋“外抗強權,內除國賊”的含義:
“國賊之定義:國賊者何?即其行為有背於國民之公意、有害於國家之生存者是也。依此定義,以求例項,則吾人可發現若干之國賊,為國民之公敵,其在歐美日本有絕對不能生存者,在我國乃如蔓草之滋長焉,此吾人所為腐心切齒,而志在必除者也。”
“國賊之種類:國賊之種類本難悉數,估依上述定義,舉其最顯著如下:1,盜賣國權,摧殘民命之軍閥;2。營私舞弊,禍國殃民之官僚;3。假借外力,爭奪政權之政黨;4,朝三暮四,寡廉鮮恥之政客;5,把持地方,魚肉鄉民之濫紳;6,勾結外人,掠奪國富之財閥;7,破壞公益,專謀私利之奸商;8,欺世盜名,不負責任之鄉愿;9,倚仗外人,壓制同胞之教徒;10,擾亂社會,妨害國家之流氓。”
“強權之定義:強權者何?即以種種壓力強加於個人或國家者是也。其方法有為‘直接的’或‘間接的’,吾人依此定義,以求例項,則有自稱為列強之英、法、日、美、意諸國,最足以為強權之註腳。蓋其侵凌弱國,有如虎豹之對犬羊,其兇暴直非人所忍也”
“強權之種類,大別為下列四種:l,武力侵略政策(如直接以兵力佔領土地是);2、文化侵略政策(如提倡某國化的教育是);3,經濟侵略政策(如掌握經濟命脈之關稅鹽稅是);4、宗教侵略政策(如派遣教士來華傳教是)。”
從曾琦對“國賊”和“強權”的描述中,其實看不出中國青年黨“外抗強權,內除國賊”的建黨宗旨,有專指蘇俄和布林什維克的意思。但是,此時的青年黨人,已經看出了蘇俄向中國輸出**的危險,因而曾琦在《醒獅》週報上,曾詳細講述了青年黨與共有主義者們在“外抗強權”問題上見解的不同:
“所謂‘****國際資本帝國主義’一語,乃自實行共有主義之蘇俄發出,……而吾人信仰國家主義者,則萬萬不能與之苟同,其理由第一、為吾人認定列強之對華政策不一,其利害尤多相反,吾人但當分別對付,如土耳其之所為。斷不能同時反對,遵蘇維埃之號令。第二、吾人提倡‘國家主義’,但為保護本國,初無‘干涉他國’之意,‘****國際資本帝國主義’一語,含有干涉他國內部組織之意,顯然為一種‘世界**’。在吾人自身尚受羈絆之際,恐無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