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只是指一位具體的戀人,一樁預期的婚姻。但就算這樣,我想也最好能有一種悲絕的心情,而不單是豪邁。不要拋得太流暢。應該有時間去想想那個被拋者的心情,當然,如果他(她)也同樣豪邁,那算我多事。其實我對豪邁從來心存敬意,也相信個人有時候是要做出犧牲的。不過,這應該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如果他寧願不那麼豪邁,他應該有理由怯懦。可是,“怯懦”一詞已經又是圈套,它和“男女私情”一樣,已經預設了貶抑或否定,而這貶抑和否定之下,自由已經丟失了理由(這大約就是話語霸權吧)。於是乎,自由豈不就成了一場魔術——放進去的是鴿子,飛出來的是老鷹?

二十一

這一個愚頑的人,常在暮色將臨時獨坐呆問:愛情既是這般美好,何以倒要讚譽它的止步於1對1?為什麼它不能推廣為1對2、對3、對4……以至n對n,所有的人對所有的人?這時候我就圍繞他,像四周的黑暗一樣提醒他:對了,這就是理想,但別忘了現實。

現實是:心靈的隔離。

現實是人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實,因而偏離了上帝之愛的角度,只去看重人的社會價值,肉身功能(力量、智商、漂亮、瀟灑),以及物質的擁有。若非這樣的現實,愛情本不必特別地受到讚美。倘博愛像空氣一樣均勻深厚,為什麼要獨獨地讚美它的一部分呢?但這樣的現實並未如願消散,所以愛情脫穎而出,擔負起愛的理想。它奮力地拓開一片晴空,一方淨土,無論成敗它相信它是一種必要的存在,一種象徵,一路先鋒。它以其在,表明了亙古的期願不容廢棄。

博愛是理想,而愛情,是這理想可期實現的部分。因此,愛情便有了超出其本身的意義,它就像上帝為廣博之愛保留的火種,像在現實的強大包圍下一個諦聽神喻的時機,上帝以此危險性最小的1對1在引導著心靈的敞開,暗示人們:如果這仍不能使你們卸去心靈的鎧甲,你們就只配永恆的懲罰。

那個愚頑的人甚至告訴我,他聽出其中肯定這樣的意思:這般美好的愛願,沒理由永遠止步於1對1——我不得不對他,以及對愚頑,刮目相看。

二十二

所以,殘疾人(以及所有的殘缺的人),怎能聽任愛情權利的丟失?怎能讓愛願躲進荒漠?怎能用囚禁來解救囚禁,用無言來應答無言?

誠實的人你說話吧。用不著多麼高深的理論來證明,讓誠實直接說話就夠了,在坦誠的言說之中愛自會呈現,被剝奪的權利就會回來。愛情,並不在伸手可得或不可得的地方,是期盼使它誕生,是言說使它存在,是信心使它不死,它完全可能是現實但它根本是理想呵,它在前面,它是未來。所以,說吧,並且重視這個說吧,如果白晝的語言已經枯朽,就用黑夜的夢語,用詩的性靈。

這很不現實,是嗎?但無愛的現實你以為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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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隙碎筆 2…8

二十三

最近我看到過一篇文章,標題竟是:“生命的唯一要求是活著”。這話讓我想了好久,怎麼也不能同意。死著的東西不可以謂之生命,生命當然活著,活著而要求活著,等於是說活著就夠了,不必有什麼要求。倘有要求,“生命”就必大於“活著”,活著也就不是生命的唯一。

如果“活著”是指“活下去”的意思,那可是要特別地加以說明。“活著”和“活下去”不見得是一碼事。“活著”而要發“活下去”的決心,料必是有什麼使人難於活著的事情發生了。什麼呢?顯然不只是空氣、水和營養之類的問題,因為在這兒“生命”顯然也不是指老鼠等等。比如說愛情和自由,沒有,肯定還能活下去嗎?當然,老鼠能,所以它只是“活著”,並不發“活下去”的決心,並不以為活著還有什麼再需要強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