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山。詩人也說“青山斷處借雲連”。但兒童是真個把新月當作銀鉤子,有時會哭著要拿下來玩;真個把雲當作山,有時會哭首要爬上去玩。藝術家則不然,他但把眼前景物如是描寫,使它發生趣味,在人生中,趣味實在是一件重要的事體,如果沒有趣味,件件事老老實實地,實實惠惠地做,生活就嫌枯燥。這也是人生需要藝術的原因之一。但這不是本文題內的話,暫不詳說。

且說藝術的眼光,已如上述,是能屈能伸的。所謂屈,就是對付日常生活時所用的眼光,就是看見物象時“想見”其作用及關係,不必練習。至於伸,卻是藝術研究時所專用的眼光,就是看見物象時不動思慮而僅是“看見”其本身姿態,倒是要練習的。若不練習,你的眼光被種種思慮所遮蔽,而看不清楚物象的本身姿態。

請舉例項來證明這事:譬如一個人坐在凳子上,他的前面的桌子上,放著一冊英語辭典,他拿起筆來為這辭典寫生。這人倘是從來沒有學過圖畫的人,描起來人都錯誤。錯誤在哪裡呢?形狀不正確!不是直線眼光所“看見”的本身姿態,而是曲線眼光所“想見”的非本身姿態,何以見得呢?因為他所畫的書,書的面子很長,書的一端很低,表示了書面和書端的實際大小。例如這字典的面子長六寸,一端的厚二寸,他就取近於六和二的比例來描寫,以致這字典不像橫臥在桌上,卻像直立在桌上,然而底下的一端又完全看見,便成了不合理的形狀。這錯誤的原因,就在於“想”而不“看”。平日見慣這種字典,想見書面大於書端,就照所想的畫出,便成錯誤。倘屏絕思索,用直線的眼光來“看”,便看見書面實際雖有六寸長,但橫放在桌上,你坐著斜斜地望去,所“見”的很扁,不過三寸左右。書端垂直在桌面,你坐著望去仍是二寸厚。這樣書面之長與書端之厚,其實相差不多,不過三與二之比而已。倘然桌子再高些,或者凳子再低些,那時所見的書面更小。甚至不滿二寸,反比書端更小。

藝術的眼光(2)

再舉一例:倘使沒有學過圖畫的人,你請他畫一個人的臉孔,他一定畫錯。錯在什麼地方呢?大都錯在眼睛畫得太高。他先畫個蛋形,在蛋形裡頭,在上方的三分之一處畫眉毛眼睛,在下方的三分之一處,畫鼻頭嘴巴,這就大錯了。原來人的眼睛,一定生在頭的二分之一處,即正中。從眼睛到頭頂的距離,一定等於從眼睛到下巴的距離。沒有學過圖畫的人,為什麼錯誤呢?也是“想”而不“看”的原故。他想。眼睛上面東西很少,只有不甚重要的兩條眉毛,其餘額骨和頭髮不足注意。而眼睛下面花樣很多,鼻頭是長長的,底下有兩個洞,會流出鼻涕來。嘴巴會吃飯,又會講話。有時上下還會生出鬍鬚來。這樣一想,就覺得眼睛以上很冷靜,而以下很熱鬧。於是提起筆來,把眼睛高高地畫在上方,就成了很可怕的面貌(讀者諸君可試畫畫看)。倘然能屏絕思慮,用直線的眼光去觀察臉孔的本身的姿態。就可發見前述的定規,眼睛的位置必定在頭的正中。眼睛以上,花樣雖少,地方卻大。如果應用這眼光去看嬰孩的頭,更可知道,嬰孩的眼睛生得非常之低,竟位在頭的下方三分之一處。眼睛以上,腦殼很大,要佔頭的三分之二。眼睛以下,口鼻下巴都很小,只佔頭的三分之一。有一張宣傳畫,畫丈夫去當兵,妻子揹著嬰孩種田,我看那嬰孩,簡直是一個小型的大人。那女人揹著這樣的一個怪物而種田,樣子很可笑。看的人都說,“這孩子畫得不像”。但他們說不出不像的原故來。其實原故很簡單,就只是兩隻眼睛畫得太高了,畫在比正中更高的地方,就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