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九零章 大明機構改革(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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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的一般審訊,只能走法院。
廢除尚寶丞,其掌管、製作印璽的職責,轉入內廷。
內閣首相、樞密使、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都察院左都御史四人,是大明大臣的頂端,俱為正一品。
副相、樞密副使。次席法官和右都御史為從一品。
新成立的各部尚書、總局局長,政治學院院長,錦衣衛指揮使,皇家銀行行長等,均為正二品。
按照朱由棟的旨意,在中央政府各部門完成重整後,大明境內的各省、區,以及省下面的州府,除外交、國防、民族事務、幹部培訓、國家情報等部門外,其他的,均要按照中央政府新部門的設定,在地方政府裡設定相應的部門。
至於縣級政府,限於這個時代的社會發展水平,倒是暫時不用把相應的部門全都也跟著設定齊全。但是縣衙裡也要設定相應人員來對接上級政府各廳局的工作。
在這一整套政府架構設定完成後。朱由棟又下了一道聖旨:新機構設定完成後,逐步廢除吏、役,改以全面公務員制度。從天啟十三年開始,國家不再有所謂的科舉,而改以中央政府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