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曬鹽場(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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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後,田家一案也審理完畢。
李禾先是寫了奏本上交景平帝,隨後又寫了題本上交朝廷,等待朝廷最後的命令。
畢竟田永現在還是官身,最後的處決還是被要朝廷下令的。
不過李禾也將田家強買的田地都按照賬冊還給了百姓,同時田家買地的銀錢也特許他們不用上交。
畢竟當時田家也是用了許多下作手段,給這些百姓們帶來了許多損失。
李禾在題本上自然寫了自己的初步處理,畢竟要是真的等朝廷下令,這些百姓們來年的耕種就耽誤了。
抄家的時候田家的所有的財產都被封了起來,自然下面的人也有許多手腳不乾淨的,只要不過分李禾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所有有身契的奴僕都被髮賣,沒有身契的則是被放回了家,除了一些貼身衣物之外並不允許他們帶別的東西走。
當然也有不信邪的,被搜查的衙役搜出來之後就被衙役們私吞了。
最後田家抄出來的田地一共有三千多畝,其中包括隱田一千多畝,鋪子十三處,包括府城的三處跟惠來縣的十處,現銀一千三百二十七兩,地契十六張,多是縣城裡的,房契三處,其中府城一處,縣裡一處還有惠來都鳳仙村一處。另有古董字畫不計數,傢俱木料若干,首飾三箱。
李禾都沒想到田家竟然這麼有錢,一想到這麼有錢竟然還這麼貪,他就覺得審案的時候應該多打田永幾次。
李禾的奏本是直接送往京城的,題本則是過了知府徐伯文的手,不過徐伯文有心跟李禾打好關係,也就沒有為難,十分乾脆的將題本送往了京城。
地方是沒有直接直接上書給朝廷的權利的,除非你是地方大員,不然都要告訴自己上官一聲。
當然,你要是想扳倒上官那就另論了。
朝廷的命令下來的很快,抄出來的土地全部充公,歸於縣衙管理。
地契房契商鋪等也是歸縣衙管理,但抄沒出來的銀子跟古董字畫等都需上交國庫。
當然,裡面也說這些東西運送不易,可以換成銀兩再行上交。
最後忙活了半天,縣衙是一兩銀子都沒到手。
不過李禾也沒放在心上,對於他來說,那些土地就是最大的財富。
若是這些地都發放給百姓,明年的稅收想必會很好看。
至於田家的命運,因為其中有勾結倭寇謀害朝廷命官這一罪名,被判秋後全家抄斬,如今就關押在縣衙的死牢內。
自案件結束李禾再也沒去見田家一行人,就任由他們在裡面關著。
他沒有興趣再去看田家的下場了,畢竟有這些時間他不如趕快將惠來縣治理好。
李禾差人將查抄出來的田地全部丈量重新登記造冊,今年就要想出來一個章程將土地發到百姓手上。
至於那些房契和商鋪,李禾將其中最好的幾處以市價賣給了胡家,胡家得了好處,對李禾更加擁護了。
胡諒辦起事來也是更加賣力了。
李禾也就順勢將變現銀兩一事交給胡諒來辦,畢竟他認識的富貴人家也多。
等到一切事情全部辦完,銀子也要隨著夏稅一同送往京城,時間也來到了六月份。
百姓們的徭役都是在農閒之時徵收的,因此三月播種之時李禾便將人都放了回去,好在那時港口也修建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個收尾。
只是李禾的另一項工程因為時間太短的原因遲遲沒有動工。
港口修建完成之後便限制了,期間也有一些船隻在此補給,不過並沒有給惠來縣帶來多大收益。
因為修建港口的材料都是自己砍伐的,人工更是不要錢,因此也只花了一些糧食的費用,大概一百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