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朱常瀛信誓旦旦模樣,萬長祚立馬來了精神。

“你又琢磨出什麼陰損稅種了?”

朱常瀛神色瞬間垮掉,“為何說陰損,我做事從來合理合法。”

“好好好,殿下有什麼點子儘管說,橫豎我是副職,得聽你的。”

朱常瀛笑了笑,問道,“我大明的光棍多不多?”

“多啊,沒錢娶婆娘的數不過來!”

“納妾的多不多?”

“這個自然也是極多,總之與我相熟的,就沒有不納妾的。”萬長祚狐疑道,“不過這納妾同稅收有什麼關係?”

朱常瀛正色道,“怎麼能沒有關係呢,我問你,沒有官身納妾算不算違反大明律法?”

“不知道啊,朝廷的律法還管這個麼?”

好吧,這廝是個法盲,看來在京城裡也是個沒怎麼讀書的,朱常瀛只好給老表普及律法知識。

“《大明會典》明定,有妻再娶妻者杖九十,令離異。其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聽娶妾,違者笞四十。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官身,便是家財萬貫也不能納妾,除非年過40且沒有子嗣。”

萬長祚咋了咋眼,疑惑道,“然後呢?”

“然後就收稅啊!沒有官身卻納妾的就是違法,違法就要收到處罰!”

“這個怎麼處罰?”

“我派人打聽過了,福州泉州等地,納妾起價80兩往上,價高者竟至千兩!咱們便定個新稅種,就名《妾婢稅》。

凡納妾者,納一妾,稅銀30兩,納兩妾,稅銀90兩,納三妾,稅銀270兩,以此倍增。

婢女以稅銀10兩為始,依數量倍增,同上!有暗中以婢女為侍妾者,罰銀百兩!”

萬長祚久久無言,好一會兒方才說道,“殿下想法倒是不錯,不過人家偏說沒有納妾,咱們總也不能去盯著人家有沒有陪睡吧?”

“《大明會典》明定:庶民之家,存養奴婢者,杖一百,即放從良!也就是說婢女也不行,處罰更重!”

“那那人家就說不是婢女呢,表姐表妹,或者乾脆認乾女兒,這事也常見啊。”

朱常瀛不願意了,“你到底是哪頭的?”

萬長祚爭辯道,“不是,這根本就沒辦法查啊,空口無憑的。”

“為什麼要去查?”

萬長祚傻眼,“不去查怎麼收稅?”

“釋出告示,把以上兩條律法公之於眾,鹹使聞之,並約定生效時限,令其主動繳納,如逾期不繳,一日罰銀一兩。另附一條,凡檢舉揭發者,賞稅銀3成!”

萬長祚琢磨片刻,猶在狐疑,“殿下確定這樣就可以,人家就能主動上門來繳稅?”

朱常瀛點點頭,“會有的,前番三項附加稅鬧這麼大動靜,就是震懾。何況這個《妾婢稅》上繳一次保證一生,又不是年年收。”

萬長祚不確定道,“我怎的不看好呢,此令一出,估計有一堆婢女要被髮賣,或者乾脆放歸從良。”

“那不是正好?外間光棍這般多,你我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萬長祚不情不願道,“好吧,我這就令文書去寫告示,回頭拿給你看。可說好了,法令頒佈之前殿下你不能走,我總覺這事會鬧出大亂子,心裡不踏實。”

“成,我暫時不走!”朱常瀛交代道,“告示要好好潤色,要讓百姓看到,我們不是為了銀子而是為了保護妾室婢女,以及廣大光棍漢。”

萬長祚無奈道,“殿下,這個要怎麼潤色?我想不出。”

“譬如,凡妾室婢女,上稅之後買賣身契需官府備案,轉讓也需備案,若主家有害妾室婢女性命者,依律處置!譬如,凡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脾者,皆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