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發現金礦(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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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是,烏茲託魯奴人不進行牲畜祭祀。在他們看來,世間萬物有等級和秩序,達亞瓦神當然是最高的存在,是萬物的創造者,是秩序的制定者。接下來就是人類自己,如果要祭獻也只能用人來祭祀,其它牲畜是沒有資格祭祀的。
最早,限於生活環境和生活條件的限制,人類自然繁衍本來就很緩慢,人是最重要的資源。當然,也曾有人建議用動物替代人類,比如用羊來替代,為替罪羊。
然而,用任何生命體進行祭祀都不符合達亞瓦神的意志。再者,達亞瓦神本身就意味著善良,珍愛所有的生命,如果用生命去祭祀,有悖於神的意志。
更重要的一點,烏茲託魯奴人認為神是以靈的形式存在,本身就無形無影,神是永駐於人心,如果用人祭祀,豈不是用神祭祀神?所以他們的宗教活動只限於靈與靈的交流——向神祈禱。
不過,與有些民族不同的是,在神殿的浮雕上,還雕刻著不少男女交媾的場景。在烏茲託魯奴人看來,人類透過兩性才能繁衍後代,也是尊崇神的意志,所以男女交媾本身是非常神聖的行為,並沒有羞恥的概念,當然,這裡特指婚姻中的性。如果婚姻中沒有後代,也是對神的不敬。不論男女,只要不能生育,都有解除婚姻的權利,且不受指責。一些不能生育的女性,離家當妓女是比較常見的出路。
當然也不是所有不能生育的男女都需要離異,也有因為感情不願分開的,只是這些夫妻常常受到人們的指責,承受著社會壓力。烏茲託魯奴人早期的傳統中,性是比較隨便的,那是因為需要增加人口。
後來,隨著人口的增加,隨意的性行為反而增加了人與人之間的衝突,造成了社會不穩定,所以在後期,一夫一妻制需要得到嚴格的遵守。主流觀點是強調性的生育功能,而不是愉悅功能。當然,婚嫁離異也都需要到神廟裡進行,受神的見證和祝福。
在神殿的四周,屹立著由聖加羅茲山裡採集的石材打造的石柱。高高的石柱,襯托出神殿的宏偉和莊嚴,隱示著凡人的渺小。
出了神殿,走下臺階就是被神廟四周房屋圍著的庭院,這是一般人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比如婚嫁等等。每當特定時間,烏茲託魯奴人就到這裡舉行活動,以感謝神的庇佑。
出了神廟就是廣場,也是神廟的第二級,在廣場的一側,就是艾斯亞給自己建立的宮殿。神是至高無上的,凡俗之人不能和神平起平坐,神之下就是統治者,這也象徵著天賦神權,是擁有神權的統治者,是神在人間的代理人。用艾斯亞自己的話來說,是神的使者居住的地方。使者是誰就不用明說了。
在第二級的另一側是廣場。廣場是民眾活動的場所,大的慶典活動就在這裡舉行。當然,做為神在人間的代理人,對於那些違反神的意志、犯了罪的人就在這裡接受懲罰。懲罰是在廣場中央的一個平臺上進行的,平臺上豎立著前五後六,共十一根木樁,被稱為“怒神之柱”,那裡就是人犯接受懲罰的地方。
從廣場下來,一條大道直通市區,這裡就是平民生活區。不同種族、不同膚色的人每天都在大街小巷裡川流不息,吆喝聲、吵鬧聲、打罵聲、淫笑聲,還有工匠作坊的敲打聲此起彼伏。
烏茲託魯奴人在神權之下,建立了世俗政權,艾斯亞做為神在世間的代理人,行使統治世俗社會的職權。他頒佈了人們必須要遵守的法。
至此,神只的律,世俗的法,管理著這座城市,規範著人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