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第3/3頁)
章節報錯
我反辯說:「你與母親兩人,就會逼我往上爬,處處拿我跟別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個人,我不是一副機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們失望,你叫雷公來劈死我吧——我令寡母傷心,我不是人。」
母親是老式女人,當場說;「忤逆子,為了一個女人,與家裡反目成仇。」
我只覺無限厭倦,「夠了夠了,別拿一百年前的五綱倫常來壓我,我受夠了,你們到墳前去哭祖宗去吧。」
當夜我收拾細軟搬到青年會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過得與媚媚差不多,都是窮困,父親死得早,剩下一點錢,母親緊緊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犧牲掉,不給她念大學,叫她賺錢來貼補家用,晚飯時每每只煎一隻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無限的心理負擔,還不如不吃。
其實並沒有必要做得這樣狼狽,父親那十多萬現款在銀行貶值,但是母親的生活過得越困苦,她就彷彿越放心。
姐姐小時候也是一個美人兒,待三十歲還沒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與母親成為良伴,誰也不覺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後組織小家庭,看見我家的這兩個女人,馬上知道日子不好過。
現在的女孩子多麼精刮聰明,她賺得再多,頂多自己買衣服穿,你讓她與丈夫分擔家用,那是談也不要談。
當初我結識媚媚,老認為她「慧眼識英雄」,我得報知遇之恩。如今她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娛樂週刊將她嫁入豪門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沒有見過更美麗的新娘子,一襲白緞衣精心設計,小小的花帽面紗,大方、漂亮、嬌艷。
而河鴻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並不顯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樣子,風度不但我們這些後生小子可以比擬,所謂「有名譽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範,媚媚嫁於他,不只單單為了錢那麼簡單。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