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需要理由(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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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凌晨三點,第三名被害者的屍體被發現。
兇手的下落至今卻沒有訊息,刑警們坐在辦公室裡連軸轉了兩天,就像一群深陷迷宮的螞蟻,暈頭轉向,找不到出口。
老太太的態度很堅決,對於這件事閉口不言。蒲吏派了一堆人盯住她,隨後把全部的心思投入到了火.藥的找尋中。
葉博延的死,無異於給警方敲了一個響鐘,犯人手裡揣著一堆炸.藥卻不用,不惜麻煩地親自動手。
犯人應該對這些炸.藥用在哪,用多少劑量,早已做了規劃。
不難猜出犯人真正要做的事要靠炸.藥來完成。
等等。
鍾用眼神一凝。
既然心思都花在了炸.藥裡,那為什麼又要多費心思親手殺害葉博?直接用炸.藥不是更省事嗎,三十公斤的炸.藥不是小數目,一旦分心導致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還是說,兇手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是必須以這種形式殺了他?
鍾用突然想到了什麼。
這名兇手和其他的殺人犯不同,他很特別,但殺人也要有理由的。
所有殺人犯殺人的理由無非只有幾種情況:仇殺、情殺、買.兇殺人、過失殺人。
沒有找到動機,案件就會一直停滯不前,這也是他們跟個無頭蒼蠅似的亂轉,毫無進展的原因。
首先排除掉過失殺人。
買.兇殺人的話,除了胡霜的家人,以第三名死者葉博延的品性,很可能存在其他的仇家,在此範圍;但第二名死者姜安平卻在人前是個活菩薩,沒有仇人,但也保不齊他跟火.藥方面的人起了衝突;而第一名死者是個宅男,長久不出門,網上也沒有財產之類的糾紛,根本沒人想殺他。
由此看來幾乎可以排除掉買.兇殺人。
情殺?
葉博延和姜安平有可能,可宅男又把這個假設排除了,他母親正愁給他兒子找個媳婦,連物件都沒,哪裡會存在情殺。
那麼只剩下仇殺。
想到這,鍾用嘆了口氣,轉來轉去又轉回來了。
僅宅男死者一人就把所有猜測全盤否定了。
沒仇人、沒情人,根本不符合所有情況。
鍾用也想過兇手是激情殺人,但法醫傳來訊息,三名死者的屍體跟個藝術品一樣,除了心臟的致命和被割掉的鼻子外,沒有其他明顯外傷。
難道這個兇手是為了炫耀?
歷史上有名的變態殺人犯,殺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看到警察為了抓捕自己日夜勞累,陷入死局,以及世人對自己的畏懼,極大程度上滿足了犯罪者的心理。
這種殺人犯,往往會在屍體上留下屬於自己的標記,被稱為犯罪標記。
例如十九世紀,一個美國的連續殺人犯,喜歡把屍體的臉塗黑,十七世紀有個連續殺人犯,喜歡收集被害人腦中的蝴蝶骨,還有的殺人犯則喜歡在屍體上留下一些自己的專屬文字。
這也是為什麼屍體被割鼻,人們一下就能想到阿狼的原因。
但這次事件讓鍾用懷疑兇手另有其人。
可如果犯人是會做犯罪標記這類兇手的話,那他又為什麼模仿阿狼的手法犯案?這無疑是給阿狼臉上“貼金”。
這種連續殺人狂魔,自詡甚高,看不起任何人,也不會模仿任何人,他就是他,他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存在。
兇手難道和阿狼有過節?亦或者,真兇真的是阿狼?
排除了一切可能,剩下的那個無論有多不可思議,那就是真相。
鍾用陷入了自我懷疑。
起初否定阿狼犯的這三起案的也只有他一人,其他人包括蒲吏在內,始終沒懷疑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