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我們的活動的重要性。不管我們生活於其中的是什麼樣的地獄圈子,我想我們都有砸碎它的自由。如果人們不去砸碎它,他們仍然願意呆在裡面,那麼他們是自由地判定自己下地獄。

由上所述,同他人的關係、自我禁閉和自由──作為事物幾乎無法被想起的另一面的自由──這就是這個戲劇的三個主題。

薩特關於他人的思想,是與他的本體論思想和他關於人的自由的思想緊密聯絡在一起的。他認為,人是生而自由的,也就是說,他是一個自為的存在,他自己決定自己,自己設計自己。但是,在他人的眼裡,這個人只是一個自在的存在,也就是說,是一個物的存在,就像一把椅子、一塊石頭那樣。從這個意義上說,他人是對一個人自由的限制甚至否定。

但是人與人的關係還有另一個的方面:一個人的自由必須透過同他人的關係才能實現。一個完全與世隔絕的個體是不可能生存的,當然也就談不上自由什麼的。一個人活在世上,他不斷地設計自己,不斷地作出選擇,而任何設計都是在一定的境況、同他人的一定關係中作出的,任何選擇也都是在同他人所可能有的種種關係中選擇一種。

這樣說來,他人對一個人的自由就有著雙重意義:既是限制又是條件,既是否定又是否定之否定即更高層次的肯定。如果只看到了一個方面而忽略了另一個方面,那就不能很好把握同他人的關係,那麼,他人就很可能是“地獄”。如果過於強調他人限制和否定自身自由的一面,從而避免同他人打交道,那麼一個人的自由只是假想的虛幻的自由,是永遠得不到實現的自由,他也就沒有真正的自由。如果過於強調他人決定和肯定自身自由的一面,從而過分依賴他人,那麼一個人就會由自為的存在變為完全是自在的存在,成為同椅子、石頭沒有區別的物,這個人的自由也就喪失殆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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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薩特看來,一個人的自由在同他人的關係中,既被否定又得到肯定,既被異化了又得到了實現。薩特認為,一個真正要求自由的人,在實現自己自由的同時,要反抗、克服、拋棄對自由的異化。而要做到這一點,他就必須在把自身的自由當作目的的同時,也要把他人的自由作為目的;在要求自己的自由的同時,也要要求他人的自由;在實現自己的自由的同時,也要實現他人的自由。

但是薩特同時又認為,在一個人同他人的關係中,自由的異化又是不可能完全克服的。自由的實現同自由的異化總是聯絡在一起的。一個人在實現自己的自由的同時,就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使自由異化了。那麼對待自由的異化的正確態度是,不要因為自由可能的異化而避免同他人打交道,這樣就無法實現自由;也不要對他人所造成的自由的異化置之不理,而應該在實現自由的同時儘可能地克服自由的異化。

這樣,在薩特那裡,在同他人打交道時,一個人自由的實現就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而是一個過程,一個不斷地實現自由同時又不斷地克服由此帶來的異化的過程。人們總是追求著沒有異化的自由──這雖然只是一個理想的目標,但又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目標──而在這個追求的過程中人也就實現了自己雖然是有限的但又是實實在在的自由。如果一定要用“地獄”的說法來表明人同他人的關係,那麼在薩特看來,一個人同他人的關係既不能說完全就是地獄般的關係,也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