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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必辯護;那也許是他所幹的最聰明的一件事。他的槍有沒有丟?”
“您的人找到了它。”
“好。蘇黎世警察局有個總監。那把槍一定要給他。該隱不容易找,那女人好找得多。她在渥太華有同事,會聯絡的。找到她,也就找到了他。鉛筆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卡洛斯。”
13
伯恩在狹窄的玻璃電話間裡抱住她,輕輕把她放到壁板上伸出的座位上。她顫抖著,大口喘著氣,眼睛遲鈍,看著他的時候視覺才漸漸清晰起來。
“他們殺了他。他們殺他!天哪,我幹了些什麼?彼得!”
“你沒幹!如果有人幹了什麼的話,那是我。不是你,這點你要相信。”
“賈森,我害怕。他在地球那半邊……可是他們殺了他。”
“紋石?”
“還能是誰?有兩個電話,華盛頓……紐約。”
“怎麼被害的?”
“他到機場去接什麼人,遇害了。”
“怎麼殺的?”
“啊,我的天哪……”淚水湧上瑪麗的眼睛,“槍殺的。在喉部,”她低聲說。
伯恩突然感到一種模糊的疼痛,不知道痛在哪個部位,但是在痛,痛得喘不上氣來。“卡洛斯,”他說,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說出了這個名字。
“什麼?”瑪麗舉目望著他。“你說什麼?”
“卡洛斯,”他輕聲重複。“喉嚨上中槍。卡洛斯。”
“你想要說些什麼?”
“我不知道。”他抓住她的胳膊。“我們離開這裡。你沒事吧,能走嗎?”
她點點頭,閉了一會兒眼睛,深深地呼吸著:“行。”
“我們找個地方喝點酒。我們兩人都需要。然後再去找——”
“找什麼?”
“聖日耳曼街的書店。”
索引在“卡洛斯”的名字下有三本過期雜誌。一本三年前的《波多馬克》季刊國際版和兩本巴黎版的《地球》雜誌。他們沒有在書店裡看那幾篇文章,而是把三本都買了下來,坐出租汽車回到蒙帕奈斯路的旅館以後才開始閱讀。瑪麗坐在床上,賈森坐在窗邊的椅子上。幾分鐘過去了,瑪麗突然喊了一聲。
“在這裡,”她說,表情和聲調都充滿恐懼。
“讀一讀。”
“據說卡洛斯和他的人數不多的手下常使用一種特別殘酷的懲罰方式,就是把槍彈射進喉部,使被害者死於極度的痛苦。這種方式用於對待違背了對這個刺客保持緘默或忠誠的規定的人,或者不肯吐露情報的人……”瑪麗停下來,讀不下去了。她仰面倒下去,閉上雙目。“他不願告訴他們,因此給殺害了。啊,上帝……”
“他不可能告訴他們他所不知道的東西,”伯恩說。
【文】“可是你知道!”瑪麗坐起來,眼睛睜開了。“你知道槍彈射進喉嚨的事!你說過的!”
【人】“我說過。我知道。這就是我全部能夠告訴你的。”
【書】“怎會呢?”
【屋】“但願我能回答你。我不能。”
“我能喝點酒嗎?”
“當然。”賈森站起來走到櫃子那裡,他倒了兩小杯威士忌,望著她。“要不要我去討些冰塊來?賀威值班;會很快。”
“不。不夠快。”她把雜誌摔在床上,轉過身來向著他,好象要撲微微他似的。“我要瘋了!”
“同我一起。”
“我想相信你,的確也真的相信你。可是我……我……”
“你不能肯定——”伯恩接過她的話頭。“同我差不了多少。”他把酒杯遞給了她。“你要我說些什麼?我能說什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