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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居然叫我老師?”我心中一樂,估摸著也許這裡有很多學校的緣故,便說道:“都來參加司法考試的。”“那是不是考上了就可以賺大錢當大官啊?”大姐問我。
我隨口答道:“那可不一定,考上了也不過是有個本兒而已。”
大姐費解:“那都考個什麼勁兒呀,我看好多人都一大把年歲了……”
我突然意識到這一點,是啊,我為什麼參加這次考試呢?為了獲得那個本兒?為了有機會走入法律職業群體,走進去以後又如何?做官?賺大錢?還是為擦鞋的大姐們這些弱勢群體謀取公道?我突然想到火車站裡那些蹲著的民工的冷漠眼神,一時間好像多了很多關於為什麼學習法律的感悟。
鈴聲響起,考試開始,剛開啟卷子的時候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幾乎一道題都做不出,直到十分鐘後才轉為常態,慢慢地應付起一道道案例分析……
下午的刑事法考試很讓我費了些時間,走出考場時已經是筋疲力盡,到第二天民法考試的時候,我做到這樣一道題目時終於感覺自己的精力已經是強弩之末了:你家的報箱出現了一包牛奶,顯然是送牛奶的送錯了,你隨手把牛奶丟了。問這種行為如何定性,選項包括……
其實這道題並不難,可我已經抵抗不了滾滾襲來的睏意,在我和它搏擊了半天后終於不支……
正夢到自己騎鶴下揚州的時候我感覺一股很大的力量把我從鶴上推了下來,我抬頭一看,原來是監考老師,他壓抑住憤怒輕聲在我耳邊說:“你要想睡覺可以回家去,或者直接睡到考試結束,可是請你不要打鼾吵著別人答題。”我連忙不迭地點頭道歉,順便致以謝意,老師則昂著頭不屑地走開,在周圍考生鄙夷的眼神裡,我汗如雨下地繼續答題。
考試結束的時候我晃晃悠悠地盪出考場,在門口遇到剛考完的大軍,他問我感覺如何,我笑道:“兩個可能:第一,差幾分沒過;第二,全市前十名。”大軍說我完全在放屁,我說那你等著瞧吧,然後揚長而去……
司法考試結束後到法學院去查關於各國洗錢方面立法的資料,院裡管教學的老師通知我學校規定本屆研究生必須有教學實習的經歷,考慮到我的工作情況,讓我利用週末時間給分校的學生帶幾堂課,我高興地答應下來。因為做老師一直以來都是我內心深處的一個小小夢想。得天下英才而教之,實在是一種難以想像的奢侈。
二○○二年四月的第一個週末,我正式開始了自己的教學生涯。
一走上講臺,我就把頭天晚上琢磨出來的授課套路忘得精光,一時急得冷汗直冒,暗罵自己拿粉筆怎麼比拿槍還緊張呢。幸運的是,由於有些司法實踐經歷,每種理論都能結合著各種案例敘述,學生們聽得還算認真,當我講述蔡老大的案子時,臺下一個孩子接茬兒說:“像這種攔路搶劫的人就是該槍斃,判他七年真算輕了,照我的看法,做小偷的就該剁手,強姦犯就該閹掉!”
我看了看他還略顯稚嫩的臉龐,說道:“如果你是一般人,我或許會為你的話鼓兩下掌。可是作為一名法學院的學生,你說出這種幼稚和不理性的話來我只能深表遺憾。我一直認為,當社會追究個人責任時,特別是表現出過度亢奮的正義感的同時,也是在悄悄掩蓋著社會自身的責任。因為‘社會正義’是有可能吞噬對個人的‘公正’的。個人的理性表現在反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