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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說什麼,總不能問「先生貴姓,到什麼地方玩多」,況且我知道他貴姓,本市每個人都知道他貴姓。
看情形他也在努力思索,奈何終於沒說一個字。
他會不會當我是啞巴?
就算是,也不重要,因為我沒有非份之想。
倒是他,該利用這個機會好好放鬆,很難得有人坐在他對面而不喋喋地求他簽名的地步,真不容易。
為什麼要求籤名?是否要證明的的確確見過該位名人?真是奇怪的心態。
才想到這裡,四周圍已經有人轉過頭來看他,同時竊竊私語,特別是女孩子,已經有所行動。
他也注意到,露出煩惱的神色來,雙目中且有一絲無奈。
我匆匆喝完手中的黑啤酒,放下鈔票,站起來走。
有幾個女孩子叫他的名字,我們假裝沒聽見。
走出酒館,他的情緒已經低落。
我揚手叫了部街車,他替我拉開車門。
我向他點點頭,上車而去。
這是我畢生最奇特的一個約會。
毫無疑問,他喜歡我,因我對他的名氣不感興趣。
這是真的,我只對他這個人有好感。
如果他要見我,他知道我在何處出沒,如果我要見他,我可以開啟報章雜誌。
但是名氣與他,已不能分割,兩者共用一個心臟,如連體嬰,分割會導致死亡,沒有可能他會做回一個普通人,況且普通人也不好做,做名人做久了,早已忘記如何做普通人。
我很同情他,希望也有人同情我。
下雨了。
細絲毛毛雨,懶得打傘,淋濕的大衣只要抖一抖,又可以再穿上。
這一季我挑了件大紅的呢大衣,因習慣低頭走路,過馬路危險,希望紅色引人注意。
電梯還是那一部電梯,工作還是那份工作,人還是那個人。
他總比我先在電涕裡,故此他的出沒點在高几層,我們已是四十二樓,上面只餘五層。
那五層大部份是律師行,大概是來找法律顧問,而且來得很頻。
實不應花太多時間在他身上。
過沒多久,我跟老闆到夏威夷出差。
這是一個全世界最悶的地方,有人說,在夏威夷,不能同一日曬太陽或游泳,要分開來做,否則第二天不知於什麼。
刺目太陽,不但摧殘面板,也令人煩躁,沒事時躲酒店房內睡大覺。
南太平洋不是沒有好去處,只不是夏威夷群島。
老闆同人訴苦,「我這助手什麼都好,可惜冷若冰霜,很難博她一笑。」
他不是壞老闆,公事上臭得似豬,但感謝主,從沒邀我喝過咖啡。
十天後回到老家,一切記憶都已沖淡,旅遊就是有這個好處,於是一切又可以從頭開始。
加薪那一日,我去買了一隻蒲昔拉蒂的戒指。
在本市,沒有貴族與平民之分,再名貴的東西,普通人也可以買得到。
進了電梯,忍不住伸長手欣賞。
有人說:「美麗的指環。」
我一顆心劇跳,是他,又是他,連忙轉過身子,卻看到一張陌生面孔。
我呆在那裡眨眼。
那也是個英俊的年輕人,但不是他,我還以為他終於肯開金口了呢。
那年輕人笑說:「對不起唐突你,我是樓上陳王張律師樓的張守信,」他伸出手來,「我知道你是英資洋行的人,我們一直有業務往來。」
我看著他,不打算與他握手。
他說下去:「我知道你叫美芝,指環不是訂婚戒指。」
他再伸了伸手。
我只得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