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便與平民案件不同了,不是可以隨便審理的,外地五品以上和京官八品以上都具有特殊待遇。

如十月初六的登聞鼓案件,涉及到檢校右僉都御史李大人,因為他的正五品身份,所以如何審理須得經過御批。由刑部受理了詞訟不假,可也得經過天子批准才能開始審理。雖然只是一道程式,但不能少。

故而歸德千歲見到李佑來求助時,才會誤會李佑要求她向天子遞話。請聖旨否了刑部審理的奏請。若真如此做了。那少不得又是一場朝廷紛爭,案件的製造者與刑部豈肯善罷甘休?

這不是李佑想要的。李大人不想在天子心目中變成麻煩製造者。相反,他的自我定位是為君分憂的麻煩解決者…

就像他能替靠山們解決麻煩,卻並不給靠山們帶來麻煩。他惹出來的事情雖然不少,但都是盡力自己解決的,而且很少牽連到靠山們身上。

即便求到靠山們幫忙時,常常也只是需要順水推舟幾句話就可以四兩撥千斤,不用靠山們額外勞心費神。這倒讓靠山們時常產生很簡單卻又效果巨大的爽快感覺。

這種自力更生的良好的心態,也是靠山們欣賞李佑的要素之一,畢竟沒人希望動輒被拖累。

最終,對刑部的奏請,天子還是批了照準。聖諭有條不紊的按著流程經歷了司禮監文書房、內閣、六科中的刑科,又被刑部左侍郎赴宮中刑科畫題取回。之後刑部辦完,還要復奏刑科,這才算是徹底了結完公事流程。

對刑部來說,這次的意義不僅僅在於有了壓制李僉憲的手段。這李佑太強勢了,生生要奪走京師普通案件審理大權,尚書可忍他們不可忍!

而另一方面,審理登聞鼓之案,快成了刑部十三司的集體娛樂。這些年來,審理官員的案件都依照慣例歸了都察院負責,難得這次刑部可以攬到一單業務,免不了有幾分興奮情緒,也是人之常情。

當然,大家心知肚明,這事從本質來說還是李大人被政敵修理了,絕對有人故意推動此事。

但律法就是律法,是很嚴肅的,來不得半點馬虎!如果李大人行事公正無私,又怎麼會給人可趁之機,所以也怪不得別人!

開始審理之日定在了十月十一日。

案情並不複雜,但主審陣容龐大,在刑部左侍郎的主持下,十三清吏司郎中匯聚一,分排列坐。刑部尚書身份較高,不會參與這庶務。

刑部十三司會審這個審案規格相當高了,比之規格更高的只有刑部尚書參加的三法司會審、暑前秋後的大審以及廷審。

上品級最高的官員乃是刑部左侍郎常鐸,他是這案子的最知情人之一,同時他也是刑部會審登聞鼓案件的最有力推動者。不用審也明白怎麼回事,某排名靠前的閣老早與他透過氣。

看看左右,各司郎中均已到齊,常侍郎一聲令下,傳了原告上。依舊是弱不禁風的呂尚志小妾和呂家幼子兩人過。

在有十四個主審的大上,個個正襟危坐,不苟言笑,氣氛極其莊嚴肅穆,使得原告感到極其壓抑。呂家小姨娘戰戰兢兢,幾乎說不完整話,倒是孩童還好,無知無畏的睜大眼睛左顧右看。

案情實在太簡單了,先核實原告身份,又核實詞狀內容,都不須費什麼心思,讓十幾個主官上來坐審簡直有些浪費資源。

但這就是對大案重案表達慎重之意的十三司會審!制度就是制度,律法就是律法,是很嚴肅的,來不得半點馬虎!

按一般環節,下面就該傳被告上。但李大人身為正五品官員,在現階段可以接受私下裡質詢。但有不正式過受審的特權。除非證據確鑿後再請天子親批捉拿審問。

李大人不到,也不是沒有替代辦法。於是刑部便派出差役,去了五城總院將吏員、獄卒叫來幾個。以證實李佑是否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