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無辜、濫施刑罰的事情。

其實所有主審都明白,從審案角度而言,發展到目前已成定局。那製造出事端的人只怕早已算計好了。李大人將在律法面前在劫難逃。至於最終什麼結局,還得看朝角力情況,不是他們這些審案官可以決定的了。

常侍郎心中暗暗得意,經此一案,他可以說是名利雙收。正當等待“被告”上的空當裡,忽的見到有位錦衣衛官匆匆進入大,對著他拱手為禮道:“我乃今日登聞鼓當值者,護送擊鼓鳴冤之人到此!”

刑部諸官面面相覷,這敲登聞鼓的幾年不見一個。怎的一出就是連續出?再說都察院才是第一受理衙門,怎的又送到刑部來了?

只聽那錦衣衛官解釋道:“今日鳴冤者與初六那日及其近似,都是狀告巡城都御使李大人徇私枉法!輪值御史遵照舊例。命我等將苦主護送到此。還請貴部收了!”

常侍郎頗感意外,微微動容。莫非朝廷受理初六的登聞鼓案,在民眾當中有了鼓舞影響,所以又有人效法?不過對李佑的罪狀,自然是多多益善,便對錦衣衛官點點頭,同意接收苦主和詞狀。

隨即有錦衣衛軍士領著一位五六十的老頭子,顫顫巍巍上,一面叩首一面呼天搶地道:“諸位老爺們在上,小民家住宣武門外,為小兒事狀告那五城提督李大人。前日小兒找人要債,因他賴債起了糾紛,導致互相鬥毆。後進了總察院衙署,那李大人斷事不公,疑有徇私受贓之事,反判了小兒杖刑,至今還在牢中不得解脫!懇請青天老爺們為民做主!”

常侍郎欣喜之下,習慣性的猛然拍案,正要進一步審問。旁邊有某司郎中稟報道:“此案涉及官員,按制不當直接審理,仍須奏請過天子。”

常侍郎便清醒過來,這倒也是。一案歸一案,初六的案件天子批過,今日的新案件可還沒有奏請過。

如此便只能先收了詞狀,當日下午,常侍郎另行寫了一本奏請審理十月十一日登聞鼓案的章疏,等待天子批下。至於初六登聞鼓案,常侍郎打算與今日案件審理完畢後,合為一起上奏天子,那樣威力更大一些。

十月十二日,又有某民眾敲登聞鼓,狀告五城都御使李大人徇私枉法!被值班官依照成例護送到刑部,常侍郎大喜,再一次題奏天子!

十月十三日,還有某民眾敲登聞鼓,狀告李大人徇私枉法!被值班官依照成例護送到刑部,常侍郎大喜,第四次奏請天子!

十月十四日,繼續有民眾敲登聞鼓,狀告李大人徇私枉法!被值班官依照成例護送到刑部,常侍郎大…驚,滿腹狐疑,按住了寫奏請的衝動。

他不禁暗暗揣摩,每天奏請一次審理李佑,好像顯得自己是個心胸狹隘的小人,天子不會已經被膩煩透了罷?

時光荏苒,一晃已經是十月十七日…至此每日都有人敲登聞鼓告李大人。算上初六這第一起,已經有連續八人狀告李大人了,緣由五花八門雞毛蒜皮,苦主男女老少皆有。

這登聞鼓鳴冤,本是個很莊重嚴肅的事情,但變成這樣子,簡直要成朝廷近期最大的笑話。這李佑也真是個倒黴蛋!

八件登聞鼓案,件件都送了刑部,刑部諸官已經從最初的驚喜漸漸變得微微不安。

當初他們人人知道有人故意修理李佑,但律法就是律法,是很嚴肅的!現在也同樣知道這是有人故意搗亂,但律法就是律法…'(m)無彈窗閱讀'

五百零六章 比不過行事下限!

連續有形形色色、花樣不同的人物擊登聞鼓告李大人,當然是歸德長公主受了李佑囑託做出來的。

放眼京城,在李佑熟識並可以信任的人中,也就京師坐地虎長公主具備這個能力,可以在短時間內湊集如此多看似不相干的小人物去告御狀。而且還要像模像樣的,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