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政民馬上去申請了搜查令,他們不僅要查姜浩淳的車,還要搜查他的家。

但令崔政民沒想到的是,因為沒有實質性的證據,上級沒有透過他的申請,搜查令自然也沒有拿到。

之前因為崔政民覺得姜浩淳的嫌疑很大,於是派了一名警員暗中監視他的一舉一動。

沒想到,2天后,這名警員回來報告說,姜浩淳把他那輛豪車開到了一個農場,然後燒燬了。

崔政民一下意識到,他這是要毀滅證據,這個舉動充分暴露了姜浩淳做賊心虛。

於是,他再次向上級申請搜查令。

這一次,搜查令很快就批下來了。

不過姜浩淳的車已經燒燬,沒辦法再進行搜查,於是警察們就衝到他家裡。

他們發現,姜浩淳把他電腦的硬碟也格式化了。

所有這一切,都證明了姜浩淳有作案嫌疑,警方立即把他帶回了警局。

但姜浩淳一點也不害怕,還是那麼雲淡風輕。

在警察審問他的時候,他只說了一句話:

“你們有證據就抓我,沒有證據,就趕緊把我放了。”

證據都已經被他毀了,當然是查不到。

沒有證據,就無法起訴他。

姜浩淳應該早就想過這一切。

他也知道他的舉動會暴露他,但是警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並不能拿他怎麼樣。

姜浩淳對自己非常自信。

他一臉淡定的等著,因為48小時後,警方就會放了自己。

崔政民很著急,他不想就這麼放過姜浩淳。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警方努力的尋找著姜浩淳的犯罪證據。

他們分頭拿著他的照片,到之前幾名失蹤女性最後出現的場所去詢問,當時她們是不是跟這個男人走的。

酒吧的服務生和ktv的陪唱女都確定,當時就是這名男子跟她們最後有過接觸。

但是,姜浩淳對於這個證據不屑一顧:

“這算什麼證據,我跟他們接觸過,你們就說她們的失蹤跟我有關?你們警察辦案,未免也太不嚴謹了吧。”

姜浩淳說的沒錯,接觸過,不代表他就是兇手。

懷疑是不能作為證據的。

警方的工作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就在離釋放姜浩淳的時間還剩下幾個小時的時候,傳來了一個令人振奮的好訊息。

一直在搜尋安恩玉下落的警員找到了安恩玉的屍體。

由於發現的及時,屍體腐爛的並不嚴重。

法醫提取到了兇手留下的精斑,並順利檢驗出了dna。

警方馬上提取了姜浩淳的dna做比對,結果完全一致。

這下,姜浩淳終於沒話說了,他的淡定也蕩然無存。

他承認了自己殺害了安恩玉的事實。

他告訴警方,他那天只是臨時起意,看那女孩長得漂亮,就想把她帶到偏僻處強姦。

沒想到女孩劇烈反抗,他一不小心失手殺了她。

隨後因為怕被發現,就挖了個坑把女孩埋了。

安恩玉的父母得知這一訊息,衝到警局,差點沒手撕了姜浩淳。

警方隨即問他,為什麼會拿了安恩玉的銀行卡去取錢,姜浩淳卻否認了這個說法:

“我拿她的錢?怎麼可能,我又不缺錢,我有上億的資產。”

姜浩淳只承認自己殺了安恩玉,而且是誤殺,當問到其他失蹤女性的時候,他就裝傻,並讓警方拿證據出來。

由於沒有直接的證據指向他跟其他失蹤女性的案件有關,所以,即使姜浩淳被關押了,他也一點都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