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監獄的第一天,鄭鬥英就初戰告捷。

要按以往的規矩,新人進來,都會被“教育”一番,要是誰不服的,就“修理”上一陣,打一頓那是家常便飯。

其他的諸如半夜被尿滋醒,往床上潑水不讓睡覺,也都是常有的事。

基本上每個新人都是這麼過來的。

一直要持續到下一個新人進來,這種折磨才會結束。

鄭鬥英第一天進來,就有了一人之下,其他人之上的地位,的確不簡單。

不過對於他來說,監舍裡這種爭鬥,他一點興趣都沒有。

他只想平靜的坐完六個月的牢,然後回到家裡,回到哥哥身邊。

在他心裡,家才是他最眷戀的地方。

既然沒人敢欺負他了,他也不再對其他人抱有敵意。這還省去了他不少麻煩。

當然,監舍裡每個人都對他感到好奇。

包括牢頭。

所以在彼此混熟了之後,牢頭就忍不住又問起來,

“你到底是犯什麼事進來的呀?是不是……”

牢頭做了一個殺人的動作。

在監舍裡,殺人犯的地位一般都比較高,畢竟這類人都是亡命徒。心狠手辣。

鄭鬥英這回也沒有牴觸,他淡淡的回了一句:

“盜竊。”

“啊?只是盜竊?”

在牢頭看來,這人身上不背個幾條人命,都對不起他的狠勁。

沒想到,他居然只是犯了盜竊罪。

牢頭搖搖頭:

“不像,我看人可是很準的,像你這種,肯定做過大案。”

鄭鬥英笑了一聲:

“那你這回可是看走眼了,我6個月之後就出去了。”

牢頭還是不信眼前這個人只是區區一個毛賊。

毛賊在監舍中的地位僅高於最底層的強姦犯,是大家都看不起的一類。

這類人不僅極度自私,還膽小怕事。

一般這類犯人進來之後,都只會諂媚巴結,哪會像他這麼硬氣。

牢頭不死心:

“那是之前做過大案進來過?”

鄭鬥英沒有再回答。

他沒有必要跟這個牢頭推心置腹。

6個月後,他們就撒油那拉了。

雖然很多犯人在監獄中也會結交朋友,但鄭鬥英不需要。

他有哥哥就夠了。

不過不得不說,牢頭看人的本事,還真不是蓋的。

他猜的沒錯,這確實不是鄭鬥英第一次坐牢。

早在1987年,他就進來過。

那一次,他被判了12年。而罪名就是殺人。

那次他殺的,是一名巡邏警察。

1987年的6月7日,鄭鬥英在水營區遇上了一名巡警。

當時,這名巡警只是例行公事對他進行了盤問。

但鄭鬥英卻表現的很慌張,回答問題也躲躲閃閃。

他這種反應,當然引起了巡警的疑心。

巡警就想把他帶回警局去調查。

一聽說要把自己帶走,鄭鬥英撒腿就跑,結果巡警更加確定他有事,就在後面狂追。

沒一會,鄭鬥英就跑進了一條小巷。

誰知這是一條死衚衕。

鄭鬥英無路可逃。

而巡警也已經逼近了他。

沒有退路的他毅然掏出了隨身攜帶的小刀,對著這名巡警狠狠刺了過去。

鄭鬥英下手又狠又準,他精準的刺中了巡警的要害,一刀斃命。

殺死巡警後,他不僅沒有害怕,反而覺得暢快。

似乎把長年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