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呼蘭大俠”-6(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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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於兇手為何沒有把衣服扔進河裡做了幾種分析,最後得出結論:兇手是故意的。
他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他非常自信,他覺得警方就算找到這些衣物,也不可能抓得到他。
確實囂張,符合“呼蘭大俠”一貫的作風。
但警方不信邪,他們還是決定圍繞著這些衣物展開調查,畢竟這也是他們手上掌握的唯一線索。
很快,一份詳細的“畫像”清單出爐:
一:兇手年齡在25~35之間,身高173~180之間,體格健壯
二:鞋碼在41~43之間。
三:懂得槍支效能,有過使用槍支的經驗。
四:能接觸到柴油,機油和銅金屬。
五:不會抽菸。
六:在呼蘭縣和巴彥縣都長時間生活過。
這份清單看則很詳細,其實還是比較籠統,符合這樣條件的人不在少數。
警方決定,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納入被調查的範圍,重點甄別是否具備作案時間。
又一場大規模的排場行動迅速展開。
警方在許堡鄉和巴彥縣進行挨家挨戶的排查,周圍的多個鄉鎮縣也進行著重點摸排。
同時,警方還對各個縣政府等重點部門實行全面的保護。因為馬上就要召開十三大了。
之前的張三雖然被排除了是“呼蘭大俠”的嫌疑,不過,他仍被關押著,因為他身上還有其他事。
整整一個多月,公安幹警們夜以繼日的幹,眼睛都熬紅了,所有人都沒有能睡過一個整覺。
但是每次找到嫌疑人,最後又輕鬆排除了作案嫌疑,兇手依然沒有鎖定。
1987年10月25日,十三大如期召開,就在大會進行到第三天,也就是27號這天,又發生了一起兇案。
呼蘭縣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馬福林這天5點下班,他跟往常一樣,騎著腳踏車回家。
回家後,他和小兒子一起照顧老伴吃飯,因為老伴患有精神疾病,喪失了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
服侍老伴睡下後,馬福林和小兒子也去睡了。
第二天早上7點左右,馬福林的大女兒馬曉霞來看父母,馬曉霞的家緊挨著父母家。
剛走進院內,她就聞到濃重的血腥味,馬曉霞心裡頓時突突直跳。
當她拉開房門時,差點直接暈厥過去。
父母和弟弟都躺在血泊中。
馬福林頭部有三處利器劈砍的巨大傷口,身上也被砍的血肉模糊。
小兒子馬曉秋身上的骨頭都露了出來。馬福林的老伴的腦袋都被砍爛了。
馬曉霞極力控制住情緒,馬上奔回家告訴了家人,家人又火速跑到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離他們家並不遠,當時因為開會,人手充足,幾分鐘後,法醫和多名公安幹警趕到了現場。
經過勘驗,確認兇手這回使用的是斧子。
而且,在死者身上發現多處傷痕無生活反應,確認是死後又砍上去的。足以證明兇手對馬福林一家的仇恨有多深。
但在大家的印象中,馬福林似乎並沒有跟誰結過這樣的深仇大恨。
勘驗還發現,馬福林的槍也丟了,那是一支“64”手槍,這款槍效能好,威力大,同時還丟失了幾十發子彈。
馬曉霞的丈夫還提供了一個情況,馬曉霞前一天下班之後,騎著腳踏車回家,因為圖省事,她把腳踏車往牆根處一靠,沒有上鎖,第二天起來,發現腳踏車不見了。
那是一輛8成新的飛鴿牌腳踏車。
提到這事之後,馬曉霞才反應過來,不僅自己的腳踏車不在了,父親的那輛,也不在了。
這就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