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塌下的青磚下,又將那塊活動的青磚蓋上,把暖塌移回原位。

做好這一切,岑二孃才從臥房出來,戴上疏影給她備好的帷帽,與守在外面的疏影,一前一後地從梅園出來,直奔梧桐院,與守在側門的立柏一起,出了西府。

照例在街上人群中轉了轉,岑二孃才同立柏一道直奔祥福記,在裡面掌櫃殷勤接待下,以她的名義存了“嫁妝”銀子。

為方便以後存放,岑二孃將那一萬五千兩銀子全換成金子,一共兌換了一千五百兩黃金。她讓掌櫃的給換了一百兩的金裸子,方便攜帶,餘下的都換成了金票。

岑二孃想著,這金票雖易攜帶,但去安坪鎮那小地方,怕是不好兌換,便想著,還是拿些銀票好使。她想到之前那兩萬多兩白銀的存根兒,還在她的荷包裡,便拿出存根兒,與掌櫃商量,兌換了一萬兩白銀的銀票,用來置辦出行用具、買馬車、僱鏢師、準備土儀親禮等。

從錢莊出來,岑二孃與立柏一路拐道去了柳樹衚衕。一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不僅沒讓岑二孃頭暈,反而給了她奇異的安全感。

岑二孃精神鬆懈下來,跟在立柏身後,悠哉前行,想到之前從高氏和馮氏那兒訛來存下的“嫁妝”銀子,她不禁開始思緒飄飛……

在大景,說起嫁娶事宜,不得不提到景太祖。

太祖少年登基,與元后鶼鰈情深,封后不到一年,元后便懷有身孕,時年元后十五。元后有孕本是幸事,可因著元后年幼體弱,胎象從一開始便不穩。

御醫曾建議元后落下那胎,將養一下身子,過幾年再準備生子也不遲。但元后執意要保下那胎,最終虧空了身子,生產時一屍兩命。

太祖大悲且怒,要株連給元后保胎卻失敗的十幾名御醫的三族。另有御醫聯名進諫:女子早嫁早孕,本就於自身和胎兒都不利。元后年幼體虛,本不該產子,是元后執意保胎,才造成最終的一屍兩命。堅稱太祖不應處罰那十幾名御醫。否則,他們整個御醫院的醫官,都要集體請辭。

太祖聞之怒甚,堅持連進言的御醫們,都要一起殺。可若是如此,以後恐怕沒有醫者敢做御醫了。那王公大臣、皇親貴族們,去哪兒看病?這怎麼行!

最終,盛怒的太祖被滿朝百官勸諫,終於恢復理智,冷靜下來,釋放了一干涉事御醫。

經此一事,太祖便頒佈了一條女子“十五議嫁,十八而婚”的《適婚律令》。《適婚律令》規定女子十五及笄,才可議嫁。而男子十八及冠後,方可娶親。

這條律令頒佈後,女子晚嫁了,果然對其本身和腹中胎兒都有利。

於是,這條律令便一直保留至今。

從太祖至今,已近兩百年。如今女子,尤其是高門大戶裡未出閣的少女,晚嫁者多。大多都是十五及笄後才開始議嫁,準備嫁妝。

然而自上任景明帝繼位後,大景西南、東北各地,戰事紛起。官府大量徵兵,雖最終打退了蠻夷,但激戰數年,大景的青年勞壯力戰死者甚眾。結果,整個景朝老弱婦孺居多,造成軍隊人數驟減。

景明帝為平衡人口,便修改了《適婚律令》,規定:凡女子年滿十三開始議嫁,年滿十五已及笄了,便可嫁人生子。而年滿十八者,則必須出嫁。年滿十八而不嫁者,其人或其家庭,將被罰銀五十兩,或者由官媒婚配,強行令其出嫁。至於男子,年滿十五則算及冠,及冠可便可娶親。

同時,先帝景明帝和當今景暄帝,都鼓勵寡婦再嫁。

修改《適婚律令》後,平民和商戶家的適齡女子,多半十三便開始議嫁,十五出嫁。但幾乎所有官宦世家和簪纓世族家的女孩兒,大多沿襲舊令,都還是十五開始議嫁,待年滿十八才出嫁。

岑二孃今年六月才滿十二週歲,還未開始議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