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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場畢,自言首篇頗得意,唐太史讀之喜曰:“頗可望魁。”程急取案頭《中庸》一看,愕然喪氣唶曰:“不中用了。我只道『大哉聖人之道』在『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之下,故領題、出題俱承接此二句,今方知是開首第一句,則通身犯下矣,其不中尚復何言。”唐亦為之悼嘆。
已而榜發,竟中第五名。唐不解所以得售之故,往見主試,將探問之。主試某,故唐公同年,一見笑曰:“今年科場中有笑語,兄知否?”唐問故,曰:“皇上有密旨,謂諸生關節都放在破承、領題、出題三處,今歲將此三處盡行彌封,故有程某文字領題、出題全行犯下,竟中五魁,將來磨勘,定受參罰,奈何?”唐笑而不言。後叔才先生果被吏部磨勘,罰停一科。
兩汪士鋐
順治間,徽州汪日衡先生元旦夢行天榜:會元汪士鋐。先生乃改名應之,竟終身不第。直至康熙某科,汪退谷先生中會元,榜名士鋐。相隔四十餘年,日衡先生死久矣,孫某記乃祖之言,相與嘆造化弄人,亦覺無謂。
雷擊土地
康熙間,石埭令汪以炘素與其友林某交好。後林死,為石埭土地神,每夜間,陰陽雖隔,而兩人來往如平生歡。土地私謂汪曰:“君家有難,我不敢不告,第告君後,恐我難逃天譴。”汪再三問,曰:“尊堂太夫人分當雷擊。”汪大驚,號泣求救。土地曰:“此是前生惡劫,我官卑職小,如何能救?”汪泣請不已,神曰:“只有一法可救,汝速盡孝養之道,凡太夫人平日一飲一饌、一帳一衣,務使十倍其數,浪費而暴餮之,庶幾祿盡則亡,可以善終,雷雖來無益也。”汪如其言,其母果不數年而卒。
又三年,天雨,雷果至,繞棺照耀,滿房硫磺氣,卒不下,破屋而出,飛擊土地廟。塑像成泥。
張光熊
直隸張光熊,幼而聰俊,年十八,居西樓讀書。家豪富,多婢妾,而父母範之甚嚴。七月七日,感牛郎織女事,望星而坐,妄想此夕可有家婢來窺讀書者否?心乍動,見簾外一美女側身立,喚之不應。少頃,冉冉至前。視之,非家中婢也。問:“何姓?”曰:“姓王。”問:“居何處?”曰:“君之西鄰。晨夕見郎出入,愛郎姿貌,故來相就。”張喜,即與同榻。此後每夕必至。
有家僮伴宿,女謂張曰:“小奴不宜在此,可麾令遠宿,聽喚再至。”張遣奴,奴不肯,曰:“每夜聞郎君枕蓆間妮妮軟語,疑有別故。老主人命奴調護郎君,不敢遠離。”張無奈何,以其言告女。女曰:“無庸,將自困。”是夕,奴未睡熟,被一物攫去,繩縛之,掛西園樹上,奴哀號求郎主救命。女笑曰:“伊果知罪,遠避即赦之。如敢漏洩,被老主人知者,將倍令受苦。”奴唯唯。實時繩解,奴已在地矣。
居年餘,張漸羸瘦,其父問奴,奴稱郎處無他故,而意色慚沮。父愈疑,自至張齋前伺察。聞帳中有婦女聲,蹋窗直入,揭帳無人,惟枕角有金簪一枝、山查花一朵。父念此地從無山查花,此必妖魅所致,怒將笞張。張不得已,以實告。父為迎名僧法官設壇禁咒。女夜間來哭謂張曰:“天機已洩,請從此辭。”張亦哀慟,臨別問曰:“尚有相會期乎?”曰:“二十年後華州相見。”從此遂絕。
張隨娶陳氏,登進士第,授吳江知縣。推升華州知州,而陳氏卒。其父在家為續娶王某之女,送至華州官署。成婚卻扇之夕,新人容貌,宛如書齋伴宿之人,問年紀,剛二十歲。或曰:“此狐仙感情慾而託生也。”語從前事,恰不記憶。
趙氏再婚成怨偶
雍正間,布政司鄭禪寶妻趙氏有容德,與鄭恩好甚隆,以瘵疾亡。臨訣誓曰:“願生生世世為夫婦。”卒之日,旗下劉某家生一女,生而能言,曰:“我鄭家妻也。”劉父母大驚,以為怪,嗣後遂不復語。
八歲過親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