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夏天,白天氣溫很高,趕路耗費體力巨大,等到上午日頭開始強烈,他就會尋找遮蔭的地方,休息一整天,到日落黃昏再繼續趕路。

說是趕路,其實劉愈只是大致朝著一個方向在走,那就是南方,他相信只要這麼走下去,早晚能看到大順朝的邊關,回到有人煙的地方。

一走,就是二十天。

劉愈也不記得到底走了多遠,鞋子都磨破了一邊,走路經常會被尖銳物體,刺的腳底疼,腳上的泡真是碎了又起,起了又碎,腳底起了繭子。劉愈從來沒這麼長時間走過路,還是在這種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情況之下,走路也成了煎熬,全憑一股信念支撐。

“老天爺!你個混球!你把老子扔這鳥不拉屎的朝代你就要負責,不能讓老子死在這裡!”

劉愈實在走不動道了,就會咒罵老天,這也是獨自一人時唯一說話的機會。

老天將他送來這個世界,耍弄他一次就已經夠了,這還要來第二次。他也終於知道活在人煙多的地方的好處,至少有力氣就可以換飯吃。在草原上,力氣不能製造食物,更不能製造生機。不過他也覺得慶幸,這畢竟不是荒漠,在草原上再怎麼說餓不死,荒漠裡吃沙子的傻事那是原始人乾的,他作為文明人知道沙子從嘴裡進去早晚還會原封不動出來。

也許是老天聽到了他的呼喚,在草原上流亡二十一天後的上午,就在劉愈正要準備去找點嫩草吃,順帶睡和安穩覺的時候,遠遠的好像看到一點異樣的顏色。

那種異樣的顏色並非是他所苦盼的邊關又或者是人煙牛羊,而是……

黃色的荒漠!又或者是戈壁灘的顏色,劉愈也終於明白這幾天為何水源越來越少。

“操!誠心跟老子過不去!”

劉愈一路向南的路被堵住,他也沒辦法,只能折路向西,試圖從別的方向走出草原。(未完待續。。)

第三百三十二章 殺人越貨

連續不斷的趕路,讓劉愈的身體近乎透支到極限。

二十多天風餐露宿吃野草,不但營養跟不上,還帶來很多後遺症。虛脫便秘,他覺得自己的臉都應該跟草色一樣綠油油的,現在是一想起草的味道他就反胃,只有頭腦發暈走不動道,他才會停下來找些吃的。

遇到戈壁灘是對他的另一個打擊。

如果不能向南回中原,那他就要往西北走,這會離家鄉越來越遠,也意味著他要走更多的路才能回家。走了二十多天,他已經有點喪氣,這麼走下去,真不知何時是個頭。每天要坐下來休息的時間越來越多,他已經實在沒力氣再長時間趕路。

第二十三天,劉愈向西北走了兩天之後,終於水源又重新多了起來,戈壁灘也似乎遠離了。劉愈還是不敢懈怠,如果前面再遇上同樣的事,他只能原路返回,在戈壁灘上走那絕對是自尋死路。這天中午,他在一片土丘下面休息著,忽而好像是聽見幾聲牛羊的叫聲。

雖然睡的朦朦朧朧,但他馬上從地上跳了起來,他感受到的不是一股生機,而是危險。這是草原人的地界。

兩個蒙古包,睡覺前還沒出現,此時已經聳立在一里多遠的地方,不近不遠。劉愈先看了下天,日頭過正午,他趕緊拿起望遠鏡看向蒙古包那邊,除了周圍一些牲畜,沒看到人影。劉愈又仔細看了一會,還是沒發覺人的存在。

“這是老天爺送我的禮物?”

劉愈臉上帶著一點悽慘的笑容,他知道這是異想天開。這些蒙古包和牲畜一定是有人放養的。只是不知人去了哪裡。劉愈可不想錯過這麼好的機會。再讓他吃幾天的草,他非死了不可。就算是要跟威武雄壯的突厥男子拼命,他也要嘗試一下再世為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