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他先參了軍,但出操聽口令不是他喜歡做的事,更不用說到城外挑水做飯給長官泡茶。他於是僱了個挑夫幫他挑水。幾個月後,他乾脆退了伍,決定再回去上學。那時報上滿是新鮮動人的廣告,好些使他動心,一個是警官學校,一個是法律學校,還有個專教人怎樣製造肥皂,使他發了作肥皂製造家的奇想。他最後挑了省立第一中學,但只在那裡待了半年。他覺得不如自修,於是天天去省立圖書館,一待就是一整天。他第一次讀到外國名著的譯本,這些書把他的腦子從傳統觀念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但他的父親要他上學,否則拒絕供給他錢,19歲的他只好進了湖南省立第一師範。當時師範學校都不收學費,是那時中國致力於教育的結果。…;

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充滿開放的空氣,連數學樓也是歐洲式的,長沙人管它叫“洋樓”。教室很洋氣,漂亮的地板,窗上裝有玻璃。校方讓學生有機會接觸各種新見解,鼓勵他們自由思想,組織不同的學會。學生的出版物有鼓吹無政府主義的、國家主義的、馬克思主義的。馬克思的畫像還一度掛在大禮堂裡。對讀報上了癮的他已在報章上見過“社惠主義”這個詞,在這裡他又第一次聽說了“共有主義”。那時,中國是真正的“百花齊放”。

象全世界的學生一樣,他喜歡無窮無盡地和朋友討論問題,有時沿湘江漫步,有時爬上校園後面的小山,坐在草叢裡辯論到深夜。蟋蟀在身旁一聲一聲地唱,螢火蟲繞著他們一閃一閃地飛,熄燈的鐘聲響了,他們置之不顧。出門旅行是他們的家常便飯,一轉悠就是一個月。農家友善地歡迎他們,供他們吃住,他們以寫門聯報答。

一次高談闊論中,他主張將唐宋以後的文集詩集,焚諸一爐。這是他第一次提到燒書。當時,這話並不離奇,在前無古人的思想解放氣氛中,一切天經地義的道理都受到挑戰,歷來的大逆不道都成了理所當然。國家有必要存在嗎?家庭呢?婚姻呢?私有財產呢?什麼樣的議論也不奇怪,什麼樣的話也都能說。

正是在這樣的氛圍裡,他形成了他的道德觀。24歲時,他在德國哲學家泡爾生所著的《倫理學原理》中譯本上,作了大量批註。在這些批註裡,他直言不諱地表述了他的道德觀念。這些觀念伴隨了他的一生。

他整個道德觀的核心是:“我”高於一切。他這樣寫道:

“道德之價值,必以他人之利害為其行為之動機,吾不以為然。”

“吾人慾自盡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寶貴之道德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

他的道德等於完全的隨心所欲。義務與責任他概不承認,“吾人唯有對於自己之義務,無對於他人之義務也。”

“吾只對吾主觀客觀之現實者負責,非吾主觀客觀之現實者,吾概不負責焉。既往吾不知,未來吾不知,以與吾個人之現實無關也。”

“吾自欲遂行也,向誰負責任?”

對他來說,任何成就只有在現實生活中能享受到才有意義。身後名“非吾之所喜悅,以其屬之後來,非吾躬與之現實也。”

“吾人並非建功業以遺後世。”他完全不屑於追求“流芳千古”。

良心本是對人的衝動的一種心理約束。他卻認為:“良心與衝動理應一致,乃調和的而非衝突的。”

“二者原為一物,吾人各種之動作,固處處須衝動,處處系衝動之所驅,良心之明,亦處處承認之。”他的觀點中,“良心”只是為他的“衝動”服務的工具。

泡爾生說:“毋殺人,毋盜竊,毋欺誣,皆良心中無上之命令。”他不以為然,認為:“此等處吾不認為良心,認為人慾自衛其生而出於利害之觀念者。”照他的意思,人不幹這些壞事,只是出於個人利害考慮,要是幹了不受懲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