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蕭勝眼裡,李肆已經由庸到愚。

“本朝很多人都拿遼東之事來盛讚騎射,貶低鳥槍,可都沒仔細想過,假設明軍和我大清勁旅一樣,都有陷陣衝殺之心,而不是隻靠將官帶著家丁裹脅,騎射再強,也未必能衝得散。明軍若是有一半敢戰,薩爾滸和松山,恐怕是另一番場面,而今日這天下也……嗯咳!”

“現在的鳥槍,三十息才能一發,還因為兵丁要背火繩,鳥槍陣必得稀疏。我見識過洋夷的自來火槍,就只改了火機,去掉了火繩,以燧石發火。最快十息就能一發,還能蝟集結陣。如果是敢戰之人以自來火槍結陣,除了火炮,世間再無其他敵手!”

蕭勝的舌頭已經有了管不住的跡象。

“總而言之,明軍戰敗,非器之罪!八旗綠營,甚至朝廷都把鳥槍看作弱者之械,可笑!羸弱之人,持刀槍有如雞兔。可拿鳥槍,即便是婦孺,至少也能放上一槍,有一搏之力,好比是狗!而勇武之人持刀槍,那就是狼!拿了鳥槍,在我看來,更勝狼一籌,是一隻虎!”

他忽略過程,直奔結論。說到這時,目光悠悠,隱約還能窺到一絲激盪之火,李肆看得明白,這是在回憶。

“蕭大哥這話聽得我也心熱,想之前我斃殺那賴一品,三十步外命中也是運氣。如果他不逃,而是手持腰刀轉身撲回來,只要我能忍到二十步內開槍,他就算能以一勝十,也是必死!”

李肆放開了嗓門,像是說起了酒話,毫不在意被旁人聽了去,蕭勝倒還勉強壓著蒸騰的意識,幫著掃了一圈,怕這私密之事洩露。不經意間,對李肆的心防又退了一大步。

“蕭大哥,這些可是你的經驗之談?難不成當年在臺灣時,也是一槍放倒了亂首才立的功?”

早前蕭勝就提到過他能成為把總,是在臺灣平劉卻之亂裡立的功,可李肆當時沒把這個話頭牽出來。這可是一扇門,在火候沒到的時候就推開,很是浪費,而現在是時候了。

“一槍!?一槍頂什麼用!?”

蕭勝臉上紅暈一片,一半是酒氣,一半是豪氣,話語滔滔不絕。

“你小子打槍準,不是運氣就是天生的本事,可別以為這鳥槍的本事,就只在準不準上!鳥槍也重陣而戰之,要用這鳥槍陣,除了要深通鳥槍之外,還需要懂的東西,太多太多。我也是混了很久,才有了那麼一點心得。”

“臺灣之事,我能立功,靠的就是這點心得!那是四十年十二月十二,劉卻聚眾急水溪,白大人率營兵和鎮道兩標援兵共千人急攻。中午行到臨近急水溪的一處斜谷,遭亂匪伏擊,全軍被截成三隊,亂得一塌糊塗。白大人所在的中軍,亂匪已經衝到了二三十步外。”

“當時軍心散亂,各自為戰,我見事態緊急,直接越過管隊千把,把周圍七八十名鳥槍兵招呼起來,以五龍橫海陣輪番轟擊,將衝擊中軍的亂匪擊散。接著又倒卷珠簾,轉到伏擊後隊的亂匪側翼,兩輪排射就把他們擊潰。白大人這才有了調配的餘裕,殺散了正與前隊混戰的亂匪。”

李肆小心避開蕭勝那飛舞的唾沫,心想這什麼五龍橫海陣,該就是列成五排,輪流開火,其實該叫“五疊陣”才對。接著慨嘆道,感情坐在自己對面這傢伙,就是當年平定劉卻的首功之人。以立場論,是個雙手沾滿革命群眾鮮血的劊子手……

那麼繼續釣他坑他,就沒什麼負罪感了。

“可惜呀……蕭大哥,你要是早生二十年,三藩之亂,征討臺灣,你怎麼也能有出人投地的機會,現在就算不是軍門,也成總戎了。而今河海宴清,你也沒了用武之地……”

李肆眯縫著眼,像是有口無心地說著。

“河海宴清!?屁!東北的羅剎鬼,西北的準噶爾,西南的夷人土司,這都是禍患!南洋的洋夷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