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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興不來,半天不畫一張的時候也有;若是物件花樣豐富,感興勃發,寫畫就比吃香菸勤得多,因這原故,我的寫生簿用不用沒有定規,非同香菸匣一樣可以藏在衣袋裡隨身帶走不可。現在這兩塊夾住的一疊畫紙,又大又厚,那幾個銅板大的銅圈又隆起在一邊,身上沒有地方可以安置它,只得每次出門夾了它走。若是忘記帶了,看到好物件時索畫冊不得,放走了最可惜。若是到小茶店裡泡一碗茶,或是到朋友家坐一坐,臨走時容易把冊子遺忘在那裡,不幸而至於喪失。而且夾了這一冊銅圈子訂成的木夾板簿子而出門,最容易惹人注意。鄰近的孩子們會在背後指點著說:“這老倌①又去畫圖形了,我們去看!”便三五成群地跟著我走,我好像是個變戲法的或是一副糖擔,惹起許多人的注目。到了茶店裡,撐茶店的人大都是空閒不過的,見了這一冊東西大家要借看。“這裡一部黃包車!”“那裡一個大親孃!”看出了滋味便要從頭翻到底,不肯還我。你翻了我翻,我翻了他翻,一傳十,十傳百,這冊書竟無歸還物主的時期了。在這時候我倘發見了畫材,肯放棄者只得放棄之,可記憶者只得記憶之,遇到不能記憶而又不肯放棄的畫材。我只得向翻閱者討回來寫。於是左右背後擁了一大堆的觀者,你一聲,我一句,終於把我所要寫的物件嚇走,弄得我的寫生“半而不結”。有一次,我這冊速寫簿終於遺忘在不知哪裡的一所小茶店裡,不知下落了。我不可惜,反而歡喜。我換用了另一種速寫簿。
我的畫具(2)
這另一種速寫簿非常簡陋。只是六個銅板一冊的比香菸匣稍大的拍紙簿,和一支鉛筆。其實它們只是一本拍紙簿和一支鉛筆,沒有稱為速寫簿的資格。只因它們運命好,補得一個好缺,拍紙簿就一變而為速寫簿。我所以取用這一種速寫簿的意思,第一,是為了以前兩種名為速寫簿的東西,都是名不符實的。不如這簡陋的東西的合於實用,便於藏在衣袋裡,而且不易失掉,失掉了也容易辦一冊。第二,是為了它的紙張———是最普通的報紙———粗劣,使我描起來反而膽大,因而成功較多。這句話我須得略加解說:毛筆畫我歡喜用中國紙。鉛筆畫我歡喜用洋紙。這好像是兩對天成的佳偶。然而洋紙大都是看相很雄厚的。我的畫技太小,臨著了看相雄厚的紙,心中起一種恐縮,腕上的筋肉失了氣力,描上去線條發抖,不容易成功。聽說人家能把幾塊錢一瓶的油畫顏料像泥水匠用石灰一般地刷到幾塊錢一尺的大幅油畫布上去,刷成不可名狀的“色彩的音樂”。我真是太惜物了,或者是太窮相了。對著區區的一枚象牌紙,我的鉛筆尖逡巡不下,要試了幾試才走筆。定要換了六個銅板一本的報紙簿,我才敢大膽地塗抹,而塗抹的結果往往比前滿意。不但比前滿意而已。我回到家裡正式作畫。用毛筆和中國紙從速寫簿的鉛筆稿子裡取材時,往往不能描得像鉛筆稿子這樣自然,有時就把鉛筆稿撕下來,塗上墨,剪貼在畫中。這時候我便想起:繪畫表現也同音樂演奏一樣,是可一而不可再的。音樂演奏的趣致各人不同,而同一人演奏同一曲,今日與昨日趣致也不同,日間和夜間趣致又不同。描畫何嘗不然?興到下筆,其畫自有趣致;後來依樣臨摹,趣致就完全不同,有時竟成另一幅了。興到下筆時,必須放膽,其畫方有精神。若存畏縮之心,手腕發抖,趣致便表不出來。欲求放膽,第一須避自己所不歡喜的畫具,第二須避去自己所不歡喜的環境。我用了上等圖畫紙便畫不出,到了莫干山上也畫不出,大約是畫具與環境不適自己好尚之故。說也奇怪,拿上等毛毫筆對付精製玉版箋時,我非但不覺膽小,反覺“得其所哉”。這難道是“中國人宜用中國貨”的原故?
然而這種拍紙簿出身的速寫簿,終於又使我用厭了。為的是:一者鉛筆沒地方插,二者頭上的膠水不牢。放在衣袋裡摸進摸出了幾次,一片一片地脫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