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4頁)
章節報錯
變成一張一張的小紙片。一陣風來,又像飛機發散傳單一般。而且儲存也大不容易。於是我就發心,自制一冊速寫簿。
所謂自制的速寫簿,是合於這幾個條件的:(1)小形而軟面,可與香菸匣一併納入中國衣服的衣袋中的;(2)紙張可以自由取出或加入的;(3)旁邊可以插鉛筆的;(4)書的形狀色彩使人不討厭的。
為了(1)(3)和(4),我從日本文房堂制的速寫簿上撕下一張連鉛筆套的米色的封面布來,裁一裁小,當作我自制速寫簿的封面。米色近於白,而是舊的;又近於黃,而是暗的。這種顏色於室外最相宜,它能夠隱藏,不使人注目。我拿在手裡,它就同我的膚色相似,遠望分別不出來,被畫的物件就不易注意我在畫他而改變其姿勢了。我好比做扒手,所以力求隱藏,不使對###察。不過我所扒的不是他的錢袋,而是他的姿勢。世間到處貼著“謹防扒手”的警告,人們對我這姿勢的扒手也謹防起來。覺察了我正畫他的人,有的就逃避,有的表示不願,至少改變其態度,變成不自然而不堪入畫的樣子。也有少數慷慨地讓我扒的人,或自己湊上來教我扒的人。然而我卻不要扒他們,因為他們的姿態大都不好,不值得扒。因這原故,我的寫生務求隱藏,務使對方不知不覺。畫具的簡小與平凡,是隱藏的一個重要條件。
為了(2),我在速寫簿的封面與底面之間的脊上穿兩個洞,裝進兩顆皮鞋上的小鐵圈,穿進一根黑色的帶子。買些報紙,託紙店照這封面連底面的大小切碎了,拿出一疊來放在封面連底面之上,用帶子束住,對摺起來,便成一冊自制的速寫簿。這疊紙畫完了,可以把帶解開,取出舊稿儲存,而換入新紙。這樣,舊稿可以一律地儲存,而速寫簿可以久用不竭。
。。
我的畫具(3)
若在外國,這種東西自有畫具商店源源地供給你,大小形色隨意選擇。但在我國這環境內,我要速寫簿只得自制。現今關於衣食的商店都在那裡倒閉,遑論美術商店的發達?所渭美術商店,也只是無系統地販賣些舶來貨,對於我們描畫的人不能有求必應的,在中國,一個人求得到飯吃似乎大事已定,無須再講什麼文化藝術的需用品。小小一冊速寫簿的事,也能使我發些牢騷。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談自己的畫(1)
去秋語堂②先生來信,囑我寫一篇《談漫畫》。我答允他定寫,然而只管不寫。為什麼答允寫呢?因為我是老描“漫畫”的人,約十年前曾經自稱我的畫集為“子愷漫畫”,在開明書店出版。近年來又不斷地把“漫畫”在各雜誌和報紙上發表,惹起幾位讀者的評議。還有幾位出版家,慣把“子愷漫畫”四個字在廣告中連寫起來,把我的名字用作一種畫的形容詞;有時還把我夾在兩個別的形容詞中間,寫作“色彩子愷新年漫畫”(見開明書店本年一月號《中學生》廣告)。這樣,我和“漫畫”的關係就好像很深。近年我被各雜誌催稿,隨便什麼都談,而獨於這關係好像很深的“漫畫”不談,自己覺得沒理由,而且也不願意,所以我就答允他一定寫稿。為什麼又只管不寫呢?因為我對於“漫畫”這個名詞的定義,實在沒有弄清楚:說它是諷刺的畫,不盡然,說它是速寫畫,又不盡然;說它是黑和白的畫,有色彩的也未始不可稱為“漫畫”,說它是小幅的畫,小幅的不一定都是“漫畫”。……原來我的畫稱為漫畫,不是我自己作主的,十年前我初描這種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