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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團圓》時,已經讀過《今生今世》的張愛玲,是有一個“對手”在的,她要在文字中顛覆的,是胡蘭成筆下的民國女子;而現實中,她也得為《小團圓》可能被胡蘭成利用來“炒作”擔憂;更進一步,由於胡蘭成的特殊身份,她還必須顧慮此書推出後可能產生的不良政治影響。凡此種種,皆成《小團圓》一改再改、遲遲不能推出的重要原因。
有評論家稱,《小團圓》的出版會讓研究張愛玲的人大為頭痛:此前關於她的許多描述和定論將不得不被改寫。而張愛玲最終選擇以“小說”的形式來對自我進行建構,又為她最大膽直白的一次“私語”,加上了一層面紗。
即使一再推遲出版時間,直至書中的主要人物包括主人公自己都已離世,《小團圓》還是免不了備受爭議的命運。據說,吳小如讀此書後稱其太“不堪”,便是書中的苟樺——被認為影射柯靈,在張愛玲的筆下,曾有過“漢奸妻,人人可戲”的舉動。吳小如認為這種描寫與史實不合,足見作者之“無聊”(袁良駿《吳小如先生談<;小團圓>;》,《中華讀書報》2009年6月17日)。
這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小團圓》解讀方式——把它當作張愛玲的自傳來讀。既是自傳,當然其中人物可與現實中人物一一對應,也因此產生對張愛玲自我敘述中“真假”成分的爭論。然而《小團圓》的自我定位卻模糊得多,這種刻意的“模糊效果”在它的第一批讀者身上就產生了效果。根據張愛玲和宋淇夫婦、李歐梵等人的通訊,可以看出,這部小說的第一批讀者顯然也是將它當作“自傳”來讀的。所以宋淇才會在信中勸說張愛玲將男主角的身份改為“double agent”(雙重間諜),而且還要死於非命,這樣一來,胡蘭成才無話可說。所幸張愛玲沒有接受這個建議,因為這想法實在有些幼稚,即使照此方案進行大改,讀者還是會從小說中找出無數條例證來證明男主角是胡蘭成,而“九莉”便是張愛玲自己,原因便是張愛玲自己在書中毫無忌憚地留下了大量證據。熟悉張愛玲的讀者可以將《小團圓》與她的《私語》、《對照記》等少數談到自己身世的作品對照著讀,很容易得出這本書是張愛玲自我寫照的結論。《小團圓》中有不少細節,九莉的父親如何在家中兜著圈子背誦古詩文、九莉祖父祖母的故事、後母來家之後將她的舊衣服給九莉穿……和《對照記》中的內容一摸一樣,甚至連使用的文字都相當接近。如寫到自己的祖父母,在《小團圓》中是“她愛他們。他們不干涉她,只靜靜的躺在她血液裡,在她死的時候再死一次”;而在《對照記》中,則是“他們只靜靜地躺在我的血液裡,等我死的時候再死一次。我愛他們”。正因如此,《小團圓》的讀者可以理直氣壯地將它當作張愛玲的自傳來看,誰能說《對照記》寫得不是張愛玲自己的歷史呢?
2009《小團圓》(2)
但若真將《小團圓》當作自傳來讀,卻是有問題的,這倒彷彿是張愛玲佈下的一個陷阱。在自傳和自傳體小說之間,顯然存在著某些根本性的差異。正如勒熱訥在《自傳契約》中反覆強調的,自傳之所以成其為自傳,是因為這是“一種‘信用’體裁。因此,自傳作者在文字伊始便努力用辯白、解釋、先決條件、意圖宣告來建立一種‘自傳契約’”。(勒熱訥《自傳契約》,第14頁,北京:三聯書店,2001)在將自傳和其他一系列文學體裁進行對比後,勒熱訥指出自傳和自傳體小說最大的區別在於作者、敘述者和主人公是否是同一的。自傳體小說顯然只能滿足其中的一部分,即作者和敘述者的同一,而我們卻無法說《小團圓》之的“九莉”這一主人公和敘述者是同一的,不管她們之間的距離有多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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