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食畢,復從空擲下。此後,亦不甚作惡。

富家延道士為驅除,方在外定議歸,樓上人又唱曰:“狗道,狗道,何人敢到!”明日,道士至,方布壇,若有物捶之;踉蹌奔出,一切神像法器,皆撒門外。自此,日夜不寧。乃至江西求張天師,天師命法官某來。其怪又唱曰:“天師,天師,無法可施。法官,法官,來亦枉然。”俄而,法官至,若有人ㄏ其首而擲之,面破衣裂,法官大慚,曰:“此怪力量大,須請謝法官來才可。謝住長安,鎮某觀中。”主人迎謝來,立壇施法,怪竟不唱。富家喜甚。忽紅光一道,有白鬚者從空中至樓,呼曰:“毋畏謝道士。謝所行法,我能破之!”謝坐廳前誦咒,擲缽於地,走如飛,周廳盤旋,欲飛上樓者屢矣,而終不得上。須臾,樓上搖銅鈴,琅琅聲響,缽遂委地,不復轉動。謝驚曰:“吾力竭,不能除此怪。”即取缽走,而樓上歡呼之聲徹牆外。自是,作祟無所不至。如是者又半年。

冬暮大雪,有獵戶十餘人來借宿,其家告以“借宿不難,恐有擾累。”獵戶曰:“此狐也,我輩獵狐者也,但求燒酒飲醉,當有以報君。”其家即沽酒具餚饌,徹內外燃巨燭。獵戶轟飲,大醉,各出鳥槍,裝火藥,向空點放。煙塵障天,竟夕震動,迨天明雪止始去。其家方慮驚駭之當更作祟,乃竟夕悄然。又數日,了無所聞。上樓察之:則群毛委地,窗�盡開,而其怪遷矣。

城隍替人訓妻

杭州望仙橋周生,業儒,婦兇悍,數忤其姑。每歲逢佳節,著麻農拜姑於堂,詛其死也。周孝而懦,不能制妻,惟日具疏禱城隍神,願殛婦以安母。章凡九焚,不應;乃更為忿語,責神無靈。

是夕,夢一卒來,曰:“城隍召汝。”周隨往,入跪廟中。城隍曰:“爾婦忤逆狀吾豈不知,但查汝命,只一妻,無繼妻,恰有子二人。爾孝子,胡可無後,故暫寬汝婦。汝何嘵嘵!”周曰:“婦惡如是,奈堂上何!且某與婦恩義既絕,又安得有嗣?”城隍曰:“爾昔何媒?”曰:“範、陳二姓。”乃命拘二人至,責曰:“某女不良,而汝為媒,嫁於孝子,害皆由汝。”呼杖之。二人不服,曰:“某無罪。女處閨中,其賢否某等無由知。”周亦代為祈免,曰:“二人不過要好作媒,非賺媒錢作誑語者,與伊何罪?據某愚見,婦人雖悍,未有不畏鬼神唸經拜佛者。但求城隍神呼婦至,示之懲警,或得改逆為孝,事未可定。”城隍曰:“甚是。但爾輩皆善類,故以好面目相向,婦兇悍,非吾變相,不足以威。爾輩無恐。”命藍面鬼持大鎖往擒其妻,而以袍袖拂面。頃刻,變成青靛色,朱發睜眼。召兩旁兵卒執刀鋸者,皆猙獰兇猛。油鐺肉磨,置列庭下。須臾,鬼牽婦至,觳觫跪階前。城隍厲聲數其罪狀,取登註冊示之。命夜叉:“拉下剝皮,放油鍋中。”婦哀號伏罪,請後不敢。周及兩媒代為之請,城隍曰:“念汝夫孝,姑宥汝,再犯者有如此刑。”乃各放歸。

次日,夫婦證此夢皆同。婦自此善視其姑,後果生二子。

文信王

湖州同徵友沈炳震,嘗晝寢書堂,夢青衣者引至一院,深竹蒙密,中設木床素幾,几上鏡高丈許。青衣曰:“公照前生。”沈自照:方巾朱履,非本朝衣冠矣。方錯愕間,青衣曰:“公照三生。”沈又自照:則烏紗紅袍,玉帶皂靴,非儒者衣冠矣。

有蒼頭闖然入跪叩頭曰:“公猶識老奴乎?奴曾從公赴大同兵備道任者也,今二百餘年矣。”言畢,泣,手文卷一冊獻沈。沈問故,蒼頭曰:“公前生在明嘉靖間,姓王名秀,為大公兵備道。今日青衣召公,為地府文信王處有五百鬼訴冤,請公質問。老奴記殺此五百人,非公本意。起意者乃總兵某也。五百人,本劉七案內敗卒,降後又反,故總兵殺之,以杜後患。公曾有手勸阻,總兵不從。老奴恐公忘記此書,難以辨雪,故袖此稿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