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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為D-2級後,我的通行證由藍皮換成紅皮的,上面增加了以下一段字:“持證人是聯合國局長,根據聯合國特權及豁免公約第七條第二十七節的規定,因聯合國公務行事,享有外交使節所享有的同樣便利。” 我每次出差,紐約市政府禮賓官都去機場送行,在候機室享有貴賓待遇。紐約市對聯合國司長及以上官員還給予購買免稅酒的優惠。
我任辦公室主任時有一名秘書,瑪吉(Perez Margurita),美國人。任司長後,有兩名秘書,都是G-5級。一位是泰國籍華裔帕特(Pat Chantemsim),另一位是法國人佛朗絲瓦斯(Francoise Nicolas)。還有一位香港女同胞章瀰瀰,G-7級,幫助整理資料、檔案,兼做一些調研。章瀰瀰的英語很好,辦事幹練。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恢復後,中國推薦的第一位副秘書長是唐明照,主管政治事務、託管與非殖民化部,她任唐的秘書。按聯合國秘書處當時的做法,只要有職位空缺,表現好、能力強的G級職員可以不經考試升入P-1級。據她說,當時唐明照認為,中國人(儘管她持的是英國護照)不要計較級別高低,勸她“謙讓”而沒有進行。但後來,秘書處作出硬性規定,從G類升到P類必須透過嚴格的考試,而且名額寥寥無幾,競爭激烈。唐明照離任後,她又到技合部擔任畢季龍副秘書長的秘書數年,才調到我的司。我為她提升P-1級的事一再向人事廳提出,都未能成功。儘管她在秘書中是最高的G-7級,仍屬G類,她對此始終想不通,在我將要離任回國時,她辭去了聯合國的工作。在臨別之際,我於1988年1月26日給她一封信,對她獨立完成工作的能力、質量與速度予以高度肯定,對她為聯合國、為技合部所作的貢獻表示感謝。
我擔任司長短短三個月後,技合部進行精簡,原來的五個司壓縮成四個司,各司的職能也作了適當調整。原規劃與執行司撤銷,其職能分別併入其他四個司,掌管技術合作專案的財政與預算管理處併入方案支助司,而國別專案規劃與評估處以及發展計劃諮詢處則併入我司。同年7月1日起,我領導的司改名“政策、規劃與發展計劃司”。
政策、規劃與發展計劃司在總部有職員97人,其中專家11人,另在亞非拉國家有專案人員數百人。該司下設3個處,它們的職能分別是:
1.政策協調處: 制訂技術合作活動全面政策,負責政策方面的對外聯絡;撰寫秘書長關於聯合國技術合作活動的年度報告,提交聯合國大會審議;管理聯合國技術合作經常方案,籌募信託基金;出版宣傳品,等。
一個人才雲集、業務繁多的司(2)
2.國別專案規劃與評估處:對本部執行的專案按區域與國別進行管理;為發展中國家進行專案規劃;對本部執行的專案進行評估。此外,該處是本部與發展中國家政府以及兼負技合部常駐代表職能的開發計劃署常駐各國代表處的聯絡中樞。
3.發展計劃諮詢處:幫助政府制訂經濟發展計劃和培訓幹部;幫助建立預報系統和專案資料庫等;協助世界糧食署對政府的糧食援助申請作出鑑定並對該署的活動進行評估;為最不發達國家召開的捐助國圓桌會議準備資料並在會後追蹤落實等。
發展計劃諮詢處的歷史較長,於上世紀六十年代開發計劃署成立後不久建立,隸屬當時的技術合作廳,技合部成立後歸入該部規劃與執行司,1983年改組後併入我司。該處聘有經驗豐富的專家,他們不贊成蘇聯、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中央集權式的制訂計劃,也不採用起源於法國後被日本、荷蘭、瑞典等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採用的“指示性”計劃方針,他們自己擬出一套制訂發展計劃的指導方針,包括程式、方法與技巧。受援國反映他們幫助制訂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