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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故事的結局是: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捉了殺父仇人,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心肝。龍王送光蕊還魂復活,一家團圓,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凡是結果,就具有確定性,唯一性。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那麼,我們可以說故事發展中的任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為什麼要等到十八年後,玄奘到京城報了信,才能復仇?難道小姐就不能復仇嗎?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那麼,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寫信給父母。
2。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而且兇手還是經常外出辦公。這兩條她完全做的到。
3。夜裡睡著了下手。
4。飯菜裡投毒。
這兩條更容易做到,但溫嬌小姐一條也沒有采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很明顯,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玄奘長大了來報的,而不是給她來報的。
那麼,又有新的問題:
()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這可能嗎?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還要陪他睡,她就這麼眼睛一閉,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還要忍一十八年,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受的了麼?!
如果她無法忍受,那麼,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1。幹掉兇手。或是2。幹掉自己。
可是,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兇手也不能幹掉自己。
那麼,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9)《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
可是,這裡面的問題太大了!我們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不要從地圖上找,我們應該尊重原著,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就看你看書是否仔細。
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攜妻前往。
路上,“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因為是順路,便道,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餘就回。”解:
1。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再返回江州去復仇,一切事情辦完了,再來萬花店接婆婆,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從萬花